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 解散。
2.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 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 参与分配;②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 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 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 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 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_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月 日
篇三:-三人合作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 项目名:
合伙人数: __________
甲方姓名 __________ ,性别 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姓名 ______ ,性另H 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
丙方姓名 __________ ,性别 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 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记 每次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
关手续。
本次合伙期限为 _______ 年,自 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起,至 _______ 年
________ 日止。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三方共同负责办理工商登 记。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
1.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甲 (姓名)以方式出资,计
人民币
_____________ 元,占
______ ‘
合伙人乙 ______________ (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 丿元。
合伙人丙 ______________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 币 _____________ 元。
占 ______ 。
2.
有财产,不得随意请 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
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甲乙丙直接参与日常工作,开三份合理工资。
2. 盈余分配,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 按比例分配。 3.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 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_____________ 为据,按比例承担。
4. 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占有合伙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 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________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 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 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 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 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 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____________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 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 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
O
2.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 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 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 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 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 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 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 解散。
2.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 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 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
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 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 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