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气象地方标准
《农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农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规范》起草小组
2018年7月
目录
一、 工作简况 .................................................................... 3
(-*)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和人员 ............................................. 3
(二)主
3 (三)标
4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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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的主要内容 ................................................ 4 三、 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 ............................. 5 四、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比对情况.......5 五、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关系 ...................................... 5 六、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 5
(一)主
5 (二)征
6
要求
意意
见见
的的
处处
理理
情情
况况
七、 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 6 八、 贯彻本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 6 九、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 6 十、英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 6
气象地方标准《农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规范》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 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和人员
本标准提出单位为江西省气象局。2017年3月,江西省气象局 下达《江西省气象局关于征集2017年气象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赣 气发
[2017]44号),将“农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规范”列入《2017 年江西省气
象地方标准项目指南》,由江西省农业温室气体清单业务 单位江西省生态气象中心(业务原承担单位为江西省气候中心)承担 编写工作。
(二) 主要工作过程
2017.3收集整理江西省农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报告及工作总 结。 2017.4 2017.5
起草编写标准并论证。 申报。
2017.12获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赣质监标字【2017】 27 号)。
2018.6
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8.9 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专家意见征集,并组织编制人员对 专家意
见进行修改汇总,形成送审稿。
(三)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孔萍、李柏贞、夏玲君、占明锦。具体分 工如下:孔萍、占明锦负责制订标准编写原则、框架结构、具体编写 方案的制定,李柏贞、夏玲君负责主要内容的起草。
二、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原则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标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 定义、稻田甲烷排放、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 动物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农业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格式以及 不确定性9个部分。木标准编写主要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 气候变化司起草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以及根据 国内研究的实践总结。在编写过程中也参考国内实际情况以及己有的 农业温室清单编制实践经验,对部分方法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明确 农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方法和流程。
(-)编制依据
1.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应对气候变化司,2011;
2. 《2005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 气
候变化司,2014,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
3. 《IPCC1996指南》、《IPCC2005指南》; 4. 其他标准和工具书的相关术语;
5. 相关研究和参考文献;
6. 国内已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碳排放核查的经验总结。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
该方法己用于江西省气候中心编制2005、2010. 2012> 2014 年江西省农业温室气体清单,并用于评价指导上饶、赣州、萍乡、宜 春等地编制
2014年地方农业温室气体清单。其结果得到江西省各级 人民政府的认可,
其中2005年和2010年江西省农业温室气体清单 通过国家发改委统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验收。
四、 釆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 标准水平的比对情况
无相关国际标准。
本标准符合《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试行)》相关技术要求。
五、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遵循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 目前尚无与木标准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六、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主要意见的处理情况
根据项目讨论会和专家咨询会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初稿进行了 修订和完善。
(二)征求意见的处理情况
在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专家征求意见中,共征集14个省内外专 家意
见,收到14个专家回复,修改意见82条,采纳73条,部分采 纳2条,不采纳7条,详见意见汇总表。
七、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此标准基木涵盖江西省农业温室气体清单内容,但由于各设区市 农业发展现状存在差异,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
八、 贯彻本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的起草和修改按照江酋省气象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可作为地方标准应用到气象、农业、环境等部门编制农业温室气体清单。
九、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