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反“习惯性违章”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序号 习惯性违章内容 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或动 火证过期情况 《上海市消防 条例》第44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 爆炸危险的场所擅自 动用明火或吸烟。确需 动用明火作业的,必须 事先按规定办理审批 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 守动火作业时监护人员擅自 离岗 动火作业人员与动火许可 证上的人员不相符 安全规定,并采取严 密的消防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 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 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 岗;在进行电焊、气焊、 气割、砂轮切割以及其 它具有火灾、爆炸危险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违反条款 安6-1-(消)附
检查内容 备注 01 02 动火时间、地点、动火作业 人员或内容更改没有重新 办理手续的 03 未经现场情况确认在动火 许可证上签字 04 没有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05 没有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动火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 件上岗 取样分析结果不合格或超 时进行动火作业 未米取加设盲板等措施与 生产系统有效隔离 未对设备进仃置换、中和、 清洗作业或作业不彻底 未配备适用的消防设施或 消防设施已失效 施工结束后不切断总电源, 不对现场的遗留火种情况 进行检查确认 14 进行上面动火下面油漆等 交叉危险作业 15 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小于5 米或距离明火小于10米 16 17 乙炔瓶不戴阻火器,气瓶无 夹具、表具、橡胶管损坏 未清除动火区周围的可燃 物或清除不彻底 编号: 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所属区县 工地电话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分包负责 联系电话 结构类型 目前进度 专项检查整治情况 项 目 检查具体内容 检查情况 班组数量 施工现场当前具体班组数量 特殊工种持证 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情况 民工人数 施工现场总人数(三证) 是否经过教育 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总交底 违反条款数 违反条款总数(汇总附表) 灭火器配备 是否根据要求配备相适应的 灭火器材 组织学习 对文件的组织学习情况 有无其它违章 除附表的其它违章行为 行为
2003反“习惯性违章”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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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查项目部负责人: ______________ 截止整改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