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
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各系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查、考察面试等具体工作。
组 长:王齐荣、刘国祥 副组长:欧阳峰、傅尤刚
成 员:袁林果、巫锡勇、赵锐、张玉春 秘 书:闫玲、沈悦、张倩
二、学院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1.测绘大类
(1)原则上采取“2+2”培养模式,即前两年按大类培养,后两年按专业培养。
(2)分流限定在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和专业方向内,不得跨大类跨学院选专业。
(3)专业分流录取遵循以志愿加调剂原则,学生志愿优先,同志愿的学生按学业成绩择优满足专业志愿。
(4)专业分流志愿录取方法:
①专业分流时,如学生填报志愿人数低于计划数,不再考虑志愿和成绩,直接全部录取。
②专业分流时,如相同批次学生填报志愿人数高于计划数,根据分流绩点由高至低录取计划数,多余人数由学院进行调剂。
③学业成绩统计课程为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和限修课程,每门课程学分按教学计划的实际学分进行计算,每门课程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环境大类
根据学院和本专业培养方案设置,为了保障学科、专业健康协调发展,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环境大类学生选择专业方向为:①环境工程;②消防工程。结
合专业建设的实际需求、实际办学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确定各专业规模。
(1)分专业规模:2017级环境大类学生146人(含留学生1人),环境工程3个班(30人/班)、消防工程2个班(30人/班),每班学生人数上限不超过33人。
(2)分专业原则:
学生根据学院分专业方向工作时间安排,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者按照学生本人服从学院调配处理。每名学生可以报两个专业志愿,依据学生第一学年排名课程成绩水平确定学生选择专业的优先序列。
(3)排名课程、成绩计算方法及排名方式:
①排名课程:根据“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类阶段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排
名课程包括:通识与公共基础课程中外语类课程、学科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中的全部必修课程。
②成绩计算:学生排名成绩按照排名课程平均分计算。其中排名课程补考
或重修通过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补考或重修仍未通过的课程,课程成绩按历次考试最高分计算。
③排名方式:对每个专业方向的第一志愿申请者的成绩进行排序,并按专
业方向的预定名额划分,落选学生自动调整至下一志愿进行排名,依此类推。专业方向排名时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即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排名课程成绩相同的学生,则参考“环境科学与消防工程概论”和“新生研讨课”2门课程总成绩,总成绩高者优先。
三、转专业实施细则
1.转专业要求及工作方式
在满足《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对转专业学生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应为西南交通大学理、工科类专业大一或大二本科生。申请转入的学生需本人自愿申请,各系工作小组经资格审查后,采取逐个面试的审核方式进行考察,具体考察内容包括:
①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要求,审核学生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包括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习成绩等。
②全面审核学生的情况,包括:原专业的学习成绩及知识掌握情况;要求转
专业的原因、对要转入专业的了解情况;学生的兴趣、专长、中学及大学表现等综合素质。
③依据审核结果给出综合成绩,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④考核时间: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2.计划录取名额
学院转专业计划录取总数为40人,具体分布如下:
1.环境工程专业(工科):10人 2.消防工程专业(工科):5人 3.测绘工程专业(工科):5人 4.地质工程专业(工科):10人 5.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工科):5人 6.地理信息科学专业(理科):5人 安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暂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转专业准入课程明细
学院 专业 地质工程 测绘工程 遥感科学与技术 地理信息科学 消防工程 准入课程名称 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 计算机基础绘图 物理化学B 物理化学实验B 无机与分析化学Ⅰ 无机与分析化学Ⅱ 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I 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II 环境工程微生物学 环境工程微生物学实验 有机化学B 有机化学实验B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实验 环境流体力学 工程力学C 环境工程原理I 土建工程基础 电工与电子技术 电工技术与电子工程实验 课程学分 10 6 10 6 10 6 10 6 10 6 1 2 1 2 2 0.5 0.5 3 2 2 1 2 1 2 3 2 2 2 1 备注 限理工类 限理工类 限理工类 限理工类 限理工类 地学 一、二年级转入课程要求,也可在转入本专业后补修 环境工程 二年级转入课程要求,也可在转入本专业后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