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市、省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一)评审委托书1份(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人事代理机构开具评审委托书,无评审委托书一律不予受理)。
(二)《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请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务必并须与花名册顺序保持完全一致。花名册统一按照正常申报,转评、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再次通过中级申报、其他申报、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类别依次排序,其中正常申报人员需按评审专业进行排序。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个人申报材料资料袋封面1份,需张贴在资料袋面上,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4份,建议双面打印装订。
3.具有“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的《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份(参加面试人员3份)由中评委办公室统一交高评委办公室,另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要求用A4纸(297mm×210mm)打印,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调整。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5.申报人员身份证、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
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工程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计分,不累计。
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的上述证书原件经省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员;市、县(市、区)申报人员的上述证书原件由设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员。
6.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 7.科研、专利、标准、示范等材料1份。
8. 正常及后学历申报人员均须提供近4年(2015-2024年)年度任期考核材料1套(其中博士研究生、转评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至2024年年度任期考核材料1套);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及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师职务当年至2024年年度任期考核材料1套。
9.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参加面试人员需另提供代表作1份),并确定一篇代表作(在综合表中注明)。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10.个人缴纳社保承诺书1份。
1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省直单位经省
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其他县(市、区)单位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12.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并满足90学时要求)1份。
13.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等要求的其他申报人员需填写《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1份,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要求的不需提供。
14.《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2份,无此业绩则不需提供。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装订材料和散装材料,需一并放入资料袋中。具体材料装订顺序及清单如下: 顺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材 料 名 称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原件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装订材料(份数) × × 散装材料(份数) √(4份) √(3份) × 备注 正常:3份 面试:4份 √(1份) √(1份) √(1份) × 自评表原件(含推荐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 √(1份) 推荐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1份) √(1份) 绩)原件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书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年度任期考核表 学位证书复印件 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复印件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 × 详见通知文件√(1份) √(1份) √(1份) √(1份)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1份) 复印件 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论文著作复印件 工程获奖证书及主要贡献者依据等复印件 科研、专利、标准、示范业绩材料复印件 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 个人社保缴纳承诺书原件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原件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 × × × 面试人员需提供散装论文代表作1份 × × × × √(1份) 2024年度 √(1份) √(1份) × 注:打“√”为需提供材料、括号内为份数;打“×”为不需提供材料。
装订材料需按资料清单顺序装订成1册,若材料过多,可分(一)、(二)册。并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四、填报注意事项
1.《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是对申报人员的综合评价,也是单位向评委会所作的介绍,务必填写清楚。文字要简洁精炼、突出重点,不得另外附页;内容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2.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在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用于身份的识别字段,请务必准确填写。
3.工作单位:务必用全称,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4.单位性质栏: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他类企业”。尽可能不要填其他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5.主管部门栏:填写单位的主管部门名称。县(市、区)的,填“×××县(市、区)×××局”;省级的,填“×××厅(局)”。
6.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制作资格证书时要打印在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内,应完整准确填写。
7.申报类别:指申报人员从事专业对应的类别,统一按“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技术管理”选择填写。
1)规划与设计类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设计、咨询、勘察、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施工与监理类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检测、质量安全监督、混凝土及建筑构件部品生产、建筑机械、工程造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技术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科技管理、标准管理、政策管理、造价管理、运行管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白蚁防治和招标代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8.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最高学历按照以下要求规范选择性填写:“研究生毕业”、“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相当大学”、“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毕业”“相当大专”、“高中毕业”、“高中以下”。若有后学历,则须同时提供前学历证书及证明。
9.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栏填写格式统一按6位阿拉伯数字格式填写,如“200808”。
10.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