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安全诚信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反“三违”常态管理工作机制,细化落实全员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员工自觉按标准规范作业,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我矿安全管理水平,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个人安全诚信积分档案,实现全员安全诚信积分管理,积分情况将与员工安全工资、安全奖挂钩,并作为人事任免、业绩考评、评先评优、劳务工转正的依据。
第三条 该办法适用于全矿自营队伍和驻矿外委承包单位员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成立矿安全诚信积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安全副矿长兼任。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
第五条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员安全诚信积分管理办法,并对安全诚信积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管理办公室负责矿全员安全诚信积分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负责全员安全诚信积分的汇总、统计、分析、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区队负责本制度的宣贯学习和执行工作。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八条 安全诚信积分以年度作为考核周期,员工安全诚信基准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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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从上年12月26日开始,到当年12月25日结束,次年积分清零重新开始。
第九条 建立全员安全诚信积分信息档案,形成统计报表,安全诚信积分施行公开透明管理,每月安全例会予以公示,所有人员均可在安全环保部查询积分情况。
第十条 每月对各单位本月及累计安全诚信积分扣分情况统计并形成统计分析表,在当月安全例会上通报。
第十一条 扣分
(一)对不安全行为人员除按照《XXX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进行罚款、批评教育外,并按照标准对当事人扣分。
(二)发生低等不安全行为处罚当事人50元/次,扣除安全诚信积分1分。发生一般不安全行为处罚当事人100元/次,扣除安全诚信积分2分。发生中等不安全行为处罚当事人200元/次,扣除安全诚信积分3分,连带跟班队干100元。发生重大不安全行为处罚当事人300元/次,扣除安全诚信积分9分,跟班队干负有连带责任处罚150元,扣除安全诚信积分4分。发生特大不安全行为、违反红线管理办法或保命条款处罚当事人500元/次,扣除安全诚信积分12分,跟班队干负有连带责任处罚300元,扣除安全诚信积分6分。
(三)发生以下类型的不安全行为,一律在原有等级基础上升级处理,从重考核:
1、造成威胁他人安全的不安全行为; 2、故意制造安全隐患的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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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章指挥;
4、特大不安全行为、违反红线管理办法或保命条款; 5、群体性(3人及3人以上)不安全行为。
(四)事故扣分:轻伤事故责任人扣20分;重伤事故责任人扣30分;死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安全诚信积分全部扣除,事故当班其他人员扣20分。
(五)发生事故后,因相关管理人员故意隐瞒,在事后经调查属实的,另加扣相关管理人员30分。
(六)同一个人重复发生同一不安全行为,第二次扣分在标准扣分的基础上上浮25%;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扣分上浮50%。
(七)员工在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相关的考试中,发生一次不及格扣2分,再次不及格加扣2分/次。
第十二条 加分
(一)新辨识或修正危险源并被安全环保部审核通过,根据风险等级加1-5分/条。
(二)安全小改小革、技术创新成果根据其在安全管理中作用大小,经安委会审核认定,对主要设计人员加1-3分/条。
(三)举报人员不安全行为,经查证核实,根据不安全行为等级,加1-5分/次,举报低等不安全行为的加1分,以此类推;被举报人员按照不安全行为等级扣分,举报违章指挥,情况属实者加5分/次。
(四)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避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人员加5-10分;及时发现事故征兆并采取了应急措施,避免了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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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情况加10-20分。
(五)在事故抢险救援中有突出贡献者,加10-20分。 (六)对矿安全管理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加1-2分。 (七)在安全知识及各类竞赛中获奖人员,按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进行加分。
(八)员工因违章扣除安全诚信积分的,连续三个月未发生不安全行为则返还原扣分的25%的分值。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部审核后予以兑现。
(九)停工人员在复工前进行复工考试,考试80分及格,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继续学习,直到考试及格才允许复工。
(十)矿上组织的安全知识类型考试(包含停工人员复工考试),成绩在95-99分奖励1分,成绩为100分奖励5分。
(十一)其他在安全管理做出特殊贡献的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第十三条 各区队必须建立不安全行为台账,统计本区队不安全行为人员、
扣分情况、处罚原因,安全环保部原则上不再重复考核,且不扣减违章人员
个人积分。
第十四条 每月10号、20号、30号定期组织召开不安全行为人员座谈会(如遇到节假日则顺延至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2月份第三次的座谈会在当月最后一天召开)。时间为当天8:30和14:30,地点为联合办公楼二楼培训室,所有不安全行为人员当天停工培训(夜班开始不允许入井)。早上安排不安全行为人员培训,下午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所有不安全行为人员对本人造成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对不安全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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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进行阐述,座谈会主持人对其进行点评,并签订《不安全行为人员承诺签字》。参会人员为本旬发生不安全行为人员,由安全环保部进行统计,提前一天通知。迟到早退人员按照中等不安全行为进行二次处罚,无故不来参加人员从当日开始停工,直到参加下次座谈会后方允许复工。,本旬内发生不安全行为人员不允许在座谈会召开前休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请假,得到批准后参加下次座谈会。
第十五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每月对所有人员扣分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扣分超过12分人员组织为期七天停工学习,停工学习后安全诚信积分不清零,进入下一个扣分周期,如再次累计达到12分继续停工学习。
第十六条 安全环保部定期对安全诚信积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分析,并且将日常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对集中暴露的违章行为,从违章人员的心态、管理的漏洞等方面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源。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七条 低于基准分的考核
(一)年度累计积分低于95分(不含)时,对本人进行积分预警,预警人员要写书面反思材料,并在安全环保部备案;
(二)年度累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由区队组织对其进行停工培训3天,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年度累计积分低于88分(不含)时,在安全环保部停工培训7天,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80分为合格);
(四)年度累计积分低于79分(不含)时,正式工培训一个月,待岗3个月,培训后需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劳务工解除劳动合同,外委施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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