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20标准化-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贯彻执行落实煤矿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章程,负责矿井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是本科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组织落实矿井日常各类不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和处理。 四、负责制定并完善有关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五、负责各类事故的分析、追查、落实、处理。
六、负责组织矿井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保、互保意识。 七、负责各类安全仪器、仪表的配备与管理。 八、负责组织矿井安全大检查。
九、负责三大规程及煤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各单位、各工作地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十、参入计划的编制并提出安全管理意见。
十一、负责检查各职能科室,各区队对三大规程及煤矿有关安全方面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三违”人员教育和处理。
安全科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知识。
三、深入现场,坚守岗位,把好安全关,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作业人员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有权停止作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本科及有关领导汇报。
四、有重点的学习和掌握采、掘、机、运、通相关规定及各大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掌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场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对“三违”行为予以阻止、汇报,参与相关事故的追查处理,有权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处理。
五、参加矿、科有关的安全检查,对照标准,认真评定等级,并及时上报。
六、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坚持每班三汇报制度,及时填写巡回检查图表。
七、参加安全、业务培训,熟悉有关“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八、在安全执法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现场发现和监督处理问题的能力。
九、在执法过程中,对无理取闹、干扰执法的人员,有权提出处理建议。
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本矿开展的安全质量检查活动。 十一、 服从领导和值班人员安排的其他工作。
安全科培训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安全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二、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做好全矿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各类人员(工种)的年度和分阶段的教学计划。
四、按照上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五、按照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颁发和换发各类人员(工种)的安全(操作)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审验。
六、依靠教职工,按照教学规律办事,注重实效,提高教学质量。
安全科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资料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并及时分类、立卷、编目、登帐等,使档案“对号入座、排列有序”,做到档案与目录、卷号与柜号、保存价值与保管期限、案卷与登记数符合。
二、认真执行《档案法》,努力学习档案工作基本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忠于职守,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四、积极热情地为查用者服务,做到提供资料迅速、准确、无误,注意资料档案的信息利用效果。
五、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搞好“七防”和保持库房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凡涉及保密档案,不准泄密,否则将追究责任。
七、按时上报档案统计数字。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井口检身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检身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检身员必须熟悉井下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掌握每班的入井出井人员数量,了解火工品的运送常识;熟知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制度。
三、上岗时要带齐并使用矿井规定佩戴的仪器(如饮洒检测器,金属探测器等)。
四、负责入井检身,阻止不符合入井规定的人员入井。 五、负责维护出入井秩序,按规定清点出入井人数,并作好出入井人数登记记录。
六、检身员要严格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出、入井人员。 七、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入井人员携带的物品、工具、配备满足要求。
八、对无证(未经过入井培训)人员不得入井。 九、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抽烟和用明火装置。 十、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十一、搞好候车检身地点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