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运行检验报告
工程名称:1234子分部工程名称: 检验内容 一、检验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为(注①):检测日期: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年 月 日分项工程名称:被检电梯编号:
整机安装验收 二、检验轿厢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的运行情况(注②): 三、噪声检验情况(注③): 四、平层准确度检验情况(注④): 五、运行速度检验情况(注⑤): 检验结果: 施工单位检验人: 监理(建设)单位旁站监督人: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建设)项目部(章)年 月 日 注:①平衡系数应为0.4~0.5。②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小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③机房噪声:对额定速度≤4m/s的电梯,不应>80dB(A);对额定速度>4m/s的电梯,不应>85dB(A)。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厢内噪声:对额定速度≤4m/s的电梯,不应>55dB(A);对额定速度>4m/s的电梯,不应>60dB(A)。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65dB(A)。④额定速度≤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额定速度>0.63m/s且≤1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其他调速方式的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⑤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减去加速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额定速度的92%。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运行检验报告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运行检验报告工程名称:1234子分部工程名称:检验内容一、检验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为(注①):检测日期: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年月日分项工程名称:被检电梯编号:整机安装验收二、检验轿厢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的运行情况(注②):三、噪声检验情况(注③):四、平层准确度检验情况(注④):五、运行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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