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初查阶段询问涉案人员的安
全预防体会 -
质量是案件的生命,安全是质量的保证。案件经过初查,在收集相关证据后,涉案人员就露出水面。在未立案侦查、未询问涉案人员前,不能明确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案件要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然后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怎样保证这个阶段的安全,是承办人最头痛的事。我院今年通过规范安全措施,探索新形势下安全防范工作的规律、特点,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推进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的安全防范工作,从而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强化初查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
职侦干警的安全意识,不是一蹴而成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往往注重如何侦破案件,而忽视初查中的安全。空洞的说教,往往会让人厌倦,笔者认为:
(一)采用教育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如我院在安全教育中就采用了其他检察院职侦部门在外出办案询问涉案人员时,涉案人员自杀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发生时存在的安全隐患,找出弓l发事故的原因,将案件
全貌展示给干警,使干警们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
(二、)在通知涉案人员到案前,布置工作时明确提出安防范的要求,规范办案安全行为。包括:①检察人员询问涉案人员不得少于三人。明确分工。专门确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②询问主要涉案人员(犯罪嫌疑人)一律规定在检察院询问室进行,不得在不安全的地点进行询问;③在检察机关询问主要涉案人员,办案人员必须制定安全责任预案并报分管领导审查备案;④询问涉案人员时,承办人不得擅自离岗或脱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⑤被询问的涉案人员因吃饭、上厕所等原因要临时离开询问室的,应派二人陪同前往,以防发生意外;⑥办案中严禁玩忽职守、非法拘禁、违法办案。
二、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
职务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些人背景的复杂性。这些人往往具有阅历广,熟悉法律,作案手段隐蔽,反侦查能力强等特点;同时他们也有弱点,由于大多从事领导工作,平时高高在上,一旦被检察机关通知到案,心理反差大,往往难以接受,会产生绝望的心理。所以,在询问前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了解、掌握涉案人员的背景情况、家庭情况。包括工作阅历,在单位上的工作作风、性格是否受过处分和奖励及父母、夫妻、子女等直系亲属情况,以便询问中掌握其思想动态。
(二)了解、掌握涉案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询问涉案人员做好准备,防止涉案人员因身体健康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我院今年查处的一受贿案,当通知涉案人员到案后,其就提出自己有严重的脑血管病,曾发生过几次突然供血不足造成昏迷状况。针对这一情况,办案人员及时收集了涉案人员的医院证明及诊断书,为了保证办案的安全,在询问时,制定了确保安全的措施。在本院法医做好体检的基础上,跟案观察。并指派一人专门观察其思想动态和身体反映,还准备好应急的车辆,一旦病人危急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在询问的方式上,办案人员在语言上尽量减少对他的刺激,以开导的方法,让其交待自己的问题,当涉案人员提出头昏时,办案人员就中止询问,让其休息一段时间后再继续询问,并且在生活上给予关心等来确保办案安全。
三、询问过程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询问过程中除了掌握涉案人员社会背景家庭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外,还要注意观察、分析涉案人员的行为、心理、身体健康,注意异常现象,防止自杀、自残现象的发生。由于每个人的生活阅历、法律知识的不同,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会有不同的
反映,大多
数人畏罪心理较重,这些人由于长期从事领导工作,心理承受不了,会突发轻生念头,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就会出现自残、自杀现象。因此,办案人员在询问时,一要选好询问地点。因为检察院列入涉案人员的,大多数是准备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所以,在关键时,对询问地点的选择尤为重要。为了确保安全,一般应在检察院的询问室进行询问。避免在外面不安全的场所询问时出现逃跑、自杀、自残情况。二要做好办案人员的合理安排,除记录人,询问人外,还应安排一人专门负责安全,观察涉案人员的异常反映。包括神态、动作、思想情绪的反映,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措施。三要及时汇报询问情况,果断做出决定。涉案人员询问过程中,一旦交待了涉嫌犯罪事实后,承办人员就及时向领导汇报,作出立案决定,转入侦查阶段,使用强制措施来确保安全。
四、询问结束后,要做好善后安置处理工作
对涉案人员询问后,就可能出现以下几种结果:一是属于犯罪嫌疑人,要对其立案侦查,转入侦查阶段,就要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对这类人要向其讲明主动坦白交待罪行,会得到从轻从宽处理的法律依据,使涉案人员有“生”的希望,从而认罪服法,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理;二是对有违纪违法的涉案人员应关心、爱
护,解决其担心的问题,做好开导、协调工作。以防回家后或回家途中想不通而发生意外,必要时可通知其家人或单位领导交接。三是对询问后一点都没有问题的人员,要多进行解释工作,以得到理解和支持并送其回单位或家以确保安全。
总之,做好初查阶段询问涉案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既是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更是保护涉案人员人身权利的体现,因而,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