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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交警提醒学生及家长 学校放假 交通安全不放假 这里有给您的一封信_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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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寒假即将来临,假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蜀黍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发生在浙江江山的几起典型的学生(儿童)事故案例,希望以案说法,给大朋友们、小朋友们以警醒。

2018年11月4日16时26分,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鹿溪北路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至鹿溪北路北环路路口左转弯时,与王某(男,15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饶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8年10月12日16时28分,王某(男,15岁)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上载有其同学),行驶至礼贤路迎宾大道路口时,与沿礼贤路左转弯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摩托车上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2018年10月9日11时13分,一辆出租车与毛某(男,17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车上载有其三名同学),致电动自行车上四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10月10日17时许,周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城南小学门口路段时,与行人学生毛某发生碰撞,造成毛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9月27日16时39分,学生毛某通过文溪小学附近的斑马线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到。

2018年8月24日9时39分,行人王某(5岁,监护人周某)在虎山路横过道路过程中与由北往南方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碰撞,致其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监护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2018年8月4日9时许,毛某(男,12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江山市区江滨路时,与前方同向直行的王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车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毛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致学生家长们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们:

你们好!现代社会的交通状况日益复杂,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我市也曾发生多起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为此, 请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切实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寒假将至,学生们将从学校回到家庭,他们有了更多自由活动的空间,在这里我们特别提醒家长们加强寒假里对学生的管理,并做到:

1.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教育子女真正认识公路是交通要道,不是游乐场所。监督、告诫子女不要在公路上追逐、猛跑、打逗、推搡、踢球、放风筝和边走路边看书等。

3.春节期间外出乘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车、拖拉机及低速载货汽车等,否则,酿成事故后你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4.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侯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

5.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能骑车带人;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小汽车等机动车。骑乘电动车要戴头盔,严禁违法载人。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6.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通过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8.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及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处置能力。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

最后,祝尊敬的学生家长们和所有的中小学生出入平安,阖家欢乐!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元月

寒假到来,可交通安全却从不“放假”,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江山交警利用各学校开散学式有利时机,纷纷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开展寒假前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学生筑起一道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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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雪天,最好穿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过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1、穿越马路,要听从引导;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以免发生意外。

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

1、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2、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3、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4、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5、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

乘坐机动车应该注意什么?

1、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不要乘坐超载车辆。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乱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不能乘坐无牌照及报废车辆。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等机动车,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7、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亲爱的大盆友和小盆友们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

请共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珍爱生命

跟交通事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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