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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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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规定 一、借书

1、本馆所有图书对全院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馆必须交验本人校园卡,无证不得入室。

2、入库时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书库。大衣、棉衣请放在指定位置。 3、读者选书时必须持代书板进入库房并正确使用代书板。

4、代书板的使用:在书架上取下某一册图书时,须将代书板插放在这一册图书原有的架位上。若所取下的图书不借阅,则放回插有代书板的位置;若决定借阅该书,则把图书和代书板一并取下,带出至柜台处交付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5、选书时请勿将书拉倒、拉乱、放错位置。既不按照规定使用代书板,又不听管理人员劝告者,图书馆将暂停其借书权利,直到其改正为止。

6、选好书、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缺页、内容与书名不符等现象。如有发现,请当即声明,经工作人员检查批准后,方可加盖污损章,作为标记,否则责任自负。

7、凡未办理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图书处理。

8、若所借图书存在超期或欠款情况时,必须先交清欠款,方可借书和续借。 9、要保持书库卫生,请勿在库内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10、在书库选书时,请勿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做不文明举动。 11、下班前10分钟,工作人员开始清库,请读者自觉遵守规定。

12、要爱护所借图书及书内条形码、书标等,如有损坏和丢失,其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3、请勿在书库内吸烟、使用明火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确保书库安全。 二、还书

1、读者须持所借图书到流通部办理归还手续。不得代替他人还书,以避免不应有的错误。 2、还书时,如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图书有新的破损、缺皮、少页、偷梁换柱及书内条码、监控设施破损、丢失等现象,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以相应的处罚。 3、还书时,如微机显示超期,读者应以微机所显示数额进行交款(按每册每天0.5元累计计算),如超期时间超过100天,从101天起超期罚款加倍计算。

4、凡还书日期在6月10日或12月10日之后,以及在寒暑假期间应还图书,均可到假期开学后两周内还上。若开学两周后仍未还,则按超期处理,超期从应还书的日期算起。 5、凡还书日期在五一、十一节日内的,均可到节日后一周内还上。若节日后一周仍未还上,则按超期处理。 三、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8周。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1册图书,借阅期限为4周。 八、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馆借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发布通知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图书馆规章制度 一、入馆须知

1.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保持馆内肃静,不得高声喧哗、吵闹。

3.讲究文明礼貌,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馆。

4.维护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在馆内吸烟。 5.爱护图书馆的书刊,不得乱涂乱画、批点、折叠、撕剪、偷窃等。 6.爱护公物,不乱动馆内设备、桌椅。 二、办证规则

1.新生办证以班为单位,新教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办理,每人交一张近期免冠半身小一寸相片。若证件丢失,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在挂失前借出的图书,概由原持证人负责。挂失后可申请补办证件。补办证件前,读者应将本人所借图书全部归还。 2.补办证件,办理时交相片一张,并交纳补证费:3元。 3.办理补证手续两周后到办证处领取新证。

4.读者补办新证后,旧证立即停止使用。读者如将旧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流通部注销,补办费用不退。

5. 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调动工作、出国、休学、退学、进修结业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将借阅证交回流通部。如果是学生毕业离校,学生须还清图书后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退证手续。各种人员办理离校手续时,如借阅证丢失,需交纳工本费5元。 三、借阅规则

1.我院师生员工均可凭借阅证在本馆借阅图书资料。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让他人代借图书。如借用或冒用他人证件,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证件,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

2.本馆对全校师生实行全面开架借阅。

(1)读者进入外借书库时,出示借阅证,除纸、笔外,一律不得携带诸如书包、书籍等物品;

(2)入库者在书架上取阅图书时,拿下一本书,要在该位置插入图书代书板,阅毕不借则按代书板位置把书插回原处,不能随便乱放,以免乱架;不得擅自藏匿图书,需借书籍,须交图书馆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擅自携走。

3.维护馆内清洁卫生,不准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保持馆内肃静,不得高声喧哗、吵闹。 4.借阅册数、期限:

全校师生分为教职工读者和学生读者两种类型,借阅册数和期限按读者类型不同有所区分。

(1)教职工读者(最高借阅量为10本)

可借文献类型 本数 可借天数 续借次数 续借天数 中文文学类图书 3 30 中文普通书 10 90 1 90 J、T、X类图书 10 90 1 90 专业类图书 10 90 1 90 (2)学生读者(最高借阅量为3本)

可借文献类型 本数 可借天数 续借次数 续借天数 中文文学类图书 1 30 中文普通书 3 30 1 30 J、T、X类图书 3 30 1 30 专业类图书 3 30 1 30

(3)借阅期限若跨越寒(暑)假,在假期里到期的图书可顺延至开学归还,但必须在第一周内还清。

5.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先将图书交到管理人员手上办理借阅,到柜台外面领取;然后在图书书袋卡上盖上还书日期章;最后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涂污、批注、撕页、剪挖、破损等情况,则应对工作人员说明,作上标记。否则,图书一经借出,一切责任由读者承担。

6.本馆内的参考工具书(包括辞典、手册、产品样本、百科全书和大型画册、图册等)、独本或贵重图书资料一律不外借,只能在馆内查阅,如需复印,本馆可提供服务。 四、违规处罚规定 1.逾期罚款。

本馆实行逾期罚款制度。读者借阅图书应自行记下借、还日期或在网上查询。借阅后应按时归还,逾期不还者,每日处以罚款0.5元/册,直至归还为止;逾期不还者不能再借阅。 2.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在书内写字、划线、批注以及折叠书角或撕页、剪挖,如出现乱涂乱画、批注等情况,按0.5元/页赔偿;如出现撕页、剪挖等损坏图书的情况以及丢失图书,须买回与原书相同的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并交纳5元加工费,否则,中文文学类图书、中文普通书按原价(多卷图书按整套图书价)3~5倍罚款;J、T、X类图书、专业类图书按原价(多卷图书按整套图书价)5~10倍罚款。

3.偷窃书刊资料者,处于原书价10倍以上的罚款或取消借阅资格并通报全校公开点名批评,情节严重者则上报学院并给予行政处分。 五、期刊阅览室规则

本室为期刊阅览室,主要收集国内出版的部分现期报纸、杂志等出版物,为学院师生员工阅览提供场所,因此,凡属我院师生员工均可进阅览室,但必须自觉遵守以下各项规则。 1.必须凭借阅证或工作证进室阅览,并且要配戴胸卡。

2.要爱护公物,爱护报纸、杂志,不得在刊物上乱写乱画、批点、涂污、剪挖或从中撕页,如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并买回原刊赔偿,否则,按原刊物单价的5~10倍罚款;盗窃书刊者,除罚款外,并处以没收其借阅证、逐出室外,通报其所在班级和所属系,给予严肃

图书室管理规定

图书室管理规定一、借书1、本馆所有图书对全院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馆必须交验本人校园卡,无证不得入室。2、入库时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书库。大衣、棉衣请放在指定位置。3、读者选书时必须持代书板进入库房并正确使用代书板。4、代书板的使用:在书架上取下某一册图书时,须将代书板插放在这一册图书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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