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第一节、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一】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程序
申请、核准、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四个步骤。
(二)申请募集文件申请报告;草案(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三)募集申请的核准和发售
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封闭式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3个月。发售前3日公布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文件。 (四)基金合同生效
1、 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2、 封闭式基金: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持股人不少于200人。
期满10日内聘请机构验资;验资后10日内提交证监会材料。证监会收到后3日内给予书面去人。
如不生效:固有资产承担债务和费用;30日内规划已缴投资额; 【二】基金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渠道:
目前,我国可以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业务的机构主要是:基金管理人或委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经认可的机构。。 (二)认购步骤
1、 开户(基金账户-登记机构;资金账户-代销银行)
2、 认购 (全额缴款;可以多次认购) 3、 确认(T+2日确认) (三)认购方式与认购费率 1、认购方式(金额认购) 2、前端收费模式与后端收费模式
前端受费模式是指在认购基金份额时就支付申购费用的付费模式;
后端收费模式是指在认购基金份额时不收费,在赎回基金时才支付认购费用的收费模式。后端收费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 3、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四)不同基金类型的认购费率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5%。
目前,我国股票基金的认购费率一般为1%—1.5%,债券基金通常在1%以下,货币基金一般为0。
(五)最低认购金额与追加认购金额
目前,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一般为1000元。 二、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网上发售和网下发售 份额认购制度, 1元面额+0.01元费用 三、ETF份额的认购
按支付对价的种类不同,ETF份额的认购又可分为现金认购(网上认购和网下认购)和证券认购(网上认购)。
四、LOF份额的认购(只有深交所由此业务,账户必须为深交所的)
场外认购:登记于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场内认购:登记于证券登记计算系统 五、QDII份额认购
人民币认购;可以用美元等外汇为计价货币认购 可以根据特点确认基金面额 步骤为:开户 认购 确认 第二节 基金的交易、申购、赎回 【一】封闭式基金的交易
(一)上市交易条件(重点掌握,常以多项选择题目出现) 1、 基金发售规模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 2、 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 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账户的开立
(三)交易规则与股票相同。 (时间:9:30-11:30;13:00-15:00;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报检单位每份价格;最小变动0.001元人民币;最少数量100份;单笔小于100万份;T+1日交割;10%涨跌限制。 (四)交易费用。
目前,我国基金交易佣金小于成交金额的0.3%,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不收取印花税。 (五)折(溢)价率
折(溢)价率=(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100% 【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一、 申购、赎回的概念
申购: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在募集期限内成为认购)
赎回: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赎回基金份额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者卖出基金份额换回现金。
二、 申购、赎回场所 在代销网点进行。
三、 申购、赎回时间 工作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四、 申购、赎回原则
(一)股票、债券基金的申购、赎回原则 1、“未知价”交易原则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五、收费模式与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定 (一) 收费模式与申购费率(<5%)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1、前端收费模式下申购的确定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2、后端收费模式下申购份额的确定(低于3年不得免收费)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二) 赎回金额的确定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25%归基金财产)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5%)
实行后端收费的基金,其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收费金额-赎回费用 短期交易:7日以内:>1.5%*赎回金额;30日以内:>0.75*赎回金额 六、申购、赎回款项的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的方式。
赎回款项自受理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办理。发生巨额赎回情况,按基金合同办理。
七、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申购、赎回一般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或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一)巨额赎回的认定
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二)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1、 全部接受 2、 部分延期
巨额赎回、部分延期时:3个工作日内信息披露
连续2工作日巨额赎回:可以暂停接受;可以延期接受申请,但不得超过20工作日。 【三】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 一、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
指投资者不需要申购、赎回就可以将其持有的一种基金份额转换为另一种基金份额的行为。(T+2日可以赎回) 二、非交易过户
指不通过申购、赎回的方式,将基金权益从一个投资者账户内转移到另一投资者账户的行为。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基金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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