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住宿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综合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住宿。
二、 外单位住我公司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单位宿舍住宿前,应将完善后的住宿手续,交到综合部登记,由综合部办理住宿手续,否则一律不准住宿。
三、 宿舍内所有的公共财产,住宿人员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 住宿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住不满规定人数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 住宿员工要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卫生间等要保持卫生清洁,禁止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吐痰、呕吐,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赃物以及在墙上乱画,经举报或发现,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各宿舍要选室长一名,有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卫生,一周要大扫除一次(包括擦玻璃,保持床上床下整洁,桌椅、宿舍墙面、地面等清洁。)凡检查室内不清洁者,处以50-200元罚款,并在宿舍公示栏内张贴公示。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从制度下发之日起,
凡宿舍存放电炉子,电饭煲等高耗能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100-500的罚款)
七、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200-500元罚款,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除名处理。
八、 禁止在宿舍内酗酒、辱骂及打架斗殴,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除名处理。 九、 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违者处100-300元罚款。 十、 住宿人员在住宿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夜不归宿,一经查实处罚100-300元。当月无故不在宿舍住宿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入住。
十一、 住宿人员不得随意私自配钥匙,钥匙丢失,需要配钥匙时需报综合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配,违者处罚50元。
十二、 住宿人员,必须坚持对号入座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确需调换须报所在部门同意,上报综合部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调换,违者处以100-3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十三、 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生火灾及被盗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119或110,同时报告厂相关管理人员,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并除名处理。
十四、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综 合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