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 号:
工程名称: 表 号:(津市政C1-6)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总体交底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一、本工程拟定控制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 起重伤害;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模板工程; 6.高处坠落; 7.触电; 8.三宝四口和临边; 9.机械伤害; 10.物体打击; 11.车辆伤害; 12.火灾和爆炸; 13.坍塌; 14.其他伤害; 二、本工程初步拟定的重大危险源 1.基坑最大开挖深度为米; 2.钢筋笼吊装; 3.基坑开挖降水工程; 4.拆除基坑支撑系统; 5.高支模; 三、本工程初步拟定的重点控制方法与措施 1起重伤害: 一般规定 ⑴ 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本人签字确认。起重吊装设备应证件齐全,并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现场查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按照已经批准的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架空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⑵现场构件应由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及吊车摆放位置(实施过程中,要有专人对吊车摆放位置进行检查确认)。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起重机 ⑴汽车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 ⑵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⑶作业中变辐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⑷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⑸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排除异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⑹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⑺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基坑边汽车吊作业时必须远离围护结构不准停在冠梁上进行吊装作业。 ⑻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与降水前方案必须经过审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 支撑牢固,验收合格。要符合施组或专项方案要求。 本工程采用大口井降水,按抽水试验布置井位。 审核降水施工方案及可能出现的事故应急预案,控制降水的水位高程,水位控制在槽底1m以下,确保土方开挖。 潜水泵安装必须做到一台水泵一个闸箱,基坑降水电源线不得随意乱拉,防止交插作业造成触电。 降水期间须加密观测孔隙水压力,流量大小观测。 降水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 为确保降水施工现场应配备发电机,防止突然停电,淹没基坑。 深基坑降水工程要做到: (1) 电源保证。 (2) 排水保证。 (3) 井管保护。 (4)抽水泵备用降水过程中要有备用泵及时更换,泵的启动系统要切实可靠。 (5)电缆保护。 3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前确保按设计和已批准的方案施工,深基坑开挖要有安全技术论证,专家会审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 基坑、沟槽、坑井边缘必须设置不低于米高的防护栏杆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有警示灯。进入基坑应翻牌,人员上下走爬梯,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 坑、槽、沟边缘3米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其他杂物,并距边缘1米处设截水沟,材料堆放高度不能超过米。 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两人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米。 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米以上无条件放坡,必须设固壁支撑,并经安全验算。 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以上,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距台阶边坡底角安全距离。 土石方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和机械、物资,严禁填筑坡角下站人,划定危险区域设专人监护。 4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进场必须“三证”齐全,现场查验 钢管壁厚、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材质及丝杆直径、与螺母配合间隙等。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施工前方案必须经过审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巡视检查支架搭设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检查支架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支架搭设过程中施工人员防护用具是否佩戴齐全。 检查支架搭设底部是否设置垫板,可调底座底板钢板厚度不得小于6mm,可调托撑钢板厚度不得小于5mm。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调节螺母咬合长度不得小于6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模板支架底层纵、横向水平杆作为扫地杆,距地面高度应不小于或等于350mm,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或固定底座;立杆上端包括可调螺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不得大于。 当立杆间距小于或等于米时,支架四周从底部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中间纵、横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 当支架高度大于时,顶端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设置间距应小于或等于米。 模板支架搭设应按施工方案弹线定位,放置底座后应分别按先立杆后横杆再斜杆的顺序搭设。 脚手架系统不得与其他辅助工程系统相连接,严禁不同种类的脚手架混搭。 模板支架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布置警戒线,有人监护。 5模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