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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技术专业系列评聘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畅通技术专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术专业人员成长机制,打造适应企业战略发展需要的技术专业人才队伍,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中的技术专业人员,是指在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等技术专业岗位上工作的,具备一定专业素养和技能的技术人员。
本细则中的技术专业岗位,是指以技术支持性事务为主,承担技术研发、推广、规划、实施、控制等任务,对企业技术水平提升和产品质量控制承担责任的岗位。
第二条 评聘原则
1.评聘条件、过程和结果要公开、公平、公正;
2.公司成立技术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专业线专业人员的审核、评定; 3.以承接单位课题、重点工作、专案为主的年度绩效合约为最终评价主要依据;
4.主办创效1000万元(钒系统主办创效100万元)以上的专业人员具备跨一级晋升资格;承担本单位重点工作及课题,表现突出者,因近两年未评聘且无级别人员由单位提名,专业委员会审核推荐公司审批后可直接晋升师四。
5.年度晋升比例:
实习师晋升师四人员比例控制在40%以内; 师四晋升师三人员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师三晋升师二及师二以上人员晋升,由各厂、处上报晋升人员名单、技术委员会审核、最终提交公司评审。
第三条 评聘范围
1.适用公司技术专业序列的工艺技术专业人员;
2.在每年6月30日之前新入企或者异动到专业序列人员参与本年度专业评聘,6月30日以后新入企或异动到专业序列人员本年度不参与专业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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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管转专业人员当年按对应层级进入,参加第二年专业评聘。
第二章 评聘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技术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专业的评聘工作,由公司技术副总、研发处、生产设备处及各相关生产单位一级正职组成,下设办公室-研发处,组织各单位制订技术专业线评聘的具体规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涉及技术专业岗位的各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规划、人员设置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负责对本专业线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进行规划。
第六条 人事行政处是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专业技术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引进、使用和晋升等方面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负责编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岗位总量控制方案。
第七条 审批权限
师三及以下级别人员的评聘由各厂、处上报晋升人员名单,技术委员会直接评审,提交公司备案。
晋升师二及以上人员,由各厂、处上报晋升人员名单、技术委员会审核、上报公司专业委员会审议,经公司班子会决策。
第三章 岗位设置
第八条 公司技术专业岗位按等级划分为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实行评级制,共分七级即:主任师一、主任师二、师一、师二、师三、师四、实习师。
第九条 公司技术专业岗位主要设在研发处、生产设备处、钢轧厂、炼铁厂及钒制品厂,根据实际需要分专业设立。
第十条专业工程师岗位设置由部门提出申请,专业主管部门、人事行政处审核,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决定。
第十一条 重要的专业领域可设置主任师(二),岗位设置由单位申报,经技术委员会审核,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决定。
第四章 内部评审
第十二条 各层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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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限要求
职务 年限 见习期 学历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0.5 0.5 0.5 0.5 -- 实习 1 2 3 专业序列各职务层级基本任职年限(单位:年) 师四 1 1 2 3 师三 2 2 2 3 师二 2 2 2 2 3 师一 3 3 3 3 —— 主任师二 4 4 4 4 —— 主任师一 —— —— —— —— 2、技能要求
职位等级 实习师 1)满足本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2)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能够运用现有的程序和方法解决问题,对一般性问题能够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2) 在本专业能够独立完成工作。 1) 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2)具有全面的良好的知识和技能,在主要领域是精通的,并对相关领域的知识有相当师三 的了解。 3)能够发现本专业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4)可以独立地、成功地、熟练地完成工作任务,并能有效指导他人工作。 1)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2)在本专业领域,掌握知识全面,精通专业技能,并对相关领域的知识有相当的了解。 师二/一 3)对本专业业务流程有全面、深刻的理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完成专项技术攻关、革新改造、管理进步等工作。 4)能够把握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并使本专业发展规划与业内发展趋势相吻合。 1)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主任师二/一 2)精通本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其它领域也有深入的了解。 3)参与企业战略规划,能够提出具有前瞻性建议。 4)分析和解决影响生产、销售、技术等复杂性难题。 5)能够准确、全面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使企业不断发展。 层级标准 师四 第十三条 任职管理
为保证专业评聘制度长效性,增加任职年限管理,相关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不进行评审(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除外),技术委员会对需晋升的人员每年组织一次评审。
项目 任职年限 师三 2年 师二 2年 师一 3年 主任师二 3年 主任师一 3年
第十四条 评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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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报。技术专业人员对照评聘的层级及标准,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见附表1。
(二)资格审查。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对在技术专业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参加上一级岗位等级的评聘。
(四)组织评审。根据专业师的评聘等级,按“第七条 审批权限”组织评审。评审小组5-7人组成,师三人员以下晋升由技术委员会直接评审,并由人事行政处公示,最终提交公司备案。晋升师二及以上人员由专业委员会初定专业级别。
(五)评审结果审核:师三及以上人员晋升由公司专业评审委员会对结果进 行审议,经班子会决策。
(六)公示。人事行政处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一周。 第十五条 评聘标准
项目 实习师 师四 师三 师二 师一 主任师 要求 1、完成课题必保值和必保创效目标或完成部门内部重点工作,必须有至少一个主办专案并完成目标必保值和必保创晋级条件 效;协办专案:专业人员在其中起到作用按百分比计算累计创效额; 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甲等及以上; 3、满足该职位等级专业能力要求。 1、牵头完成课题创效目标,主办创效1000万元(钒系统主办创效100万元)以上或在研发、质量、设备、营销等跨级条件 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经公司评定认可的; 2、承担本单位重点工作及课题,表现突出者,因近两年未评聘无级别人员由单位提名,报公司审批后可直接晋升师四。 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甲等及以上。 各专业委员会按工作目标与资源配置相统一的总体思路,制定目标提出资源需求,制定晋升方案。 第十六条 评价方式
技术专业人员的晋升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包含绩效合约、年度绩效、专业绩效三部分组成,比例分别为20%、30%、50%。作为主管评价依据之一。
专业绩效具体评价标准见下表,包含专案、专利、科技项目、论文发表、提案、专业培训、表彰等内容,采用积分方式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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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评价标准 未完成目标值,完成基准值的50%以上 完成必保值 完成挑战值 实用新型专利 积分 主办按完成比例得分,协办为主办的0.6倍,此项不高于10分 主办10分,协办6分 主办12分,协办8分 第一发明人5分,参与发明3分 备注 此项不得高于15分 1 专案 2 专利 发明专利 科技项目及品牌建设 专业培训 表彰 市级科技项目立项 省级科技项目立项 获得奖励 每季度组织一次,年度完成4次 受公司、集团内及学会、协会等单位表彰 核心期刊 此项不第一发明人7分,参与发明5分 高于7分 3分 5分 项目主办5分,协办2分 2分 公司表彰3分,集团表彰5分,学会、协会等单位表彰6分 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3分,第三作者2分 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第三作者1分 2分 3分 5分 每项2分 此项不高于2分 此项不高于5分 此项不高于2分 此项不高于6分 此项不高于5分 此项不高于8分
3 4 5 6 论文发表 非核心期刊 初级工程师 7 国家职称评聘 中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8 其它 提案、自主管理活动圈等技术、质量改善类活动 第十七条 技术专业岗位受聘人员工作变动时,应按其所从事的新工作岗位和本人基本条件重新评聘。
第十八条 跨序列变更
因组织原因调整岗位,由基层序列转入专业序列根据异动前职位等级对应异动后相应级别进行评聘,按评聘结果进行职位调整。
基层序列 —— —— —— —— —— 技师 专业序列 主任师(一) 厂处级正主管 主任师(二) 师一 厂处级副主管(含助理) 师二 师三 师四 二级主管(主任、白班作业长) 二级主管(值班作业长) 主管序列 . .. .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