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煤总医院临床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措施
(一)、 管理方式以总量控制(全院、各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知情告知等相结合,落实各科室用药、单品种用药总量情况监控,并通报监控情况。
(二)、 将全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3%以内。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审定后下发,并按所定比例执行考核。
(三)、 将药品比例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并作为考核科室的一项指标。 二、 分级管理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收入的比例,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药品比例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本科室药品比例实施管理职责。
(三)、药剂科负责监控全院药品比例情况,并定期将结果汇总上报。 (四)、临床用药管理参照《义煤总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执行。 三、 检查考核
(一)、医院每月公示各临床科室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
(二)、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每个科室的运行病历、出院病历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对象:
1、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标的科室、用量过大有集中使用现象的药品、科室、医师; 2、实行“双十制”管理,即每月金额前十位药品的品规和医师;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四、 奖惩
(一)、以年度为奖励考核单位,对于在考核年度内未超出医院确定的比例的科室,予以通报表扬,并将结果纳入科主任年度考核。
(二)、以月为奖惩考核单位,按医院所定各临床科室药品比例标准,对超出标准
者作如下处理:临床科室按实际每超一个百分点,扣罚科室元,科主任承担所扣金额的%,每降一个百分点奖励科室元。
(三)同一科室在考核年度内连续出现三次考核不达标者,将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年终评优资格。
xxx人民医院2011年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为减轻病人负担,有效控制药品使用比例,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3号令)和《广东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2006]298号)精神,结合我院2006年及今年第一季药品收入的比例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药品收入比例的控制
门诊医生(包括分院)药品收入比例控制考核到每个医生,每月考核一次,药品收入高出控制比例三个百分点,通报全院,年终考核不得评优。每个季度中有2个月药比超出三个百分点,扣发当季医疗风险奖金,另酌情扣减年终奖金。住院部药品收入比例控制考核到每个科室,每月考核一次,药品收入高出控制比例三个百分点,通报全院,年终不得评为先进科室。一年中有三个月药比高出三个百分点,酌情扣发第四季度奖金。非临床一线医生不作考核。
二、大处方的管理规定
(一)单日处方药品费用大于80元称为大处方。
(二)医生开具大处方需告知病人,征得同意后请病人在处方背面签名同意使用。 (三)每月随机抽查部分处方点评1次,重点是抽查大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处方作公示。
三、各科室、各医生药品使用控制比例 各科室、各医生药品使用控制比例: 科室名称 药品使用控制比例
内科、急诊内科医生 60% 儿科门诊医生 70% 外科门诊医生、急诊医生 43% 妇产科门诊医生 38% 牙科门诊医生 20% 五官科门诊医生 70% 中医门诊医生 70% ··分院门诊医生 65% ##分院门诊医生 65% 住院部内科医生 48% 住院部外科医生 40% 住院部妇产科医生 22% 住院部儿科医生 40% 住院部骨科医生 38%
xx县人民医院2010年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为有效规范临床科室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高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提高药物治疗水平,有效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总收入比例,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由处方点评办公室和药剂科组成点评小组,主要负责管理办法的督查、沟通工作,点评结果每月定期上报医务科批准执行。
第二条 目标
通过我院各科室的努力,力争实现2011年用药比率在上年度基础上有所下降,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不少于35%。
第三条 2011年指标的控制管理 (一)指标制定的依据
1、参照2010年下达的指标及1—11月各科室实际用药比例(平均值)。 2、以2010年各科室月平均用药比率为基础,根据科室实际情况适当下调浮动。 3、病种基本一致的科室,由于就医环境、就医条件和某些收费项目标准不尽相同,故2011年的用药指标不作拉平处理,但应尽可能做到接近。
4、2010年临床用药已控制很好的科室2011年指标以2010年月平均用药比率为基础,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可作一定上调。
5、科室业务有重大变更时,指标可作一定调整,上报业务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2011年指标
根据调控目标及办法核定2011年各临床科室指标(见附表),要求各科室不得超越指标用药。
(三)辅助管理办法
1、加大查处门急诊处方,具体条款见《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重点是控制临床“选药”不合理现象。
2、使用院内提出预警的高价心血管类注射剂和高价活血化瘀类药物需要患方签字认可,要有沟通记录。所谓高价介定为20元以上的最小包装药品(盒、瓶、支等)。
3、使用院内提出预警的高价抗生素须做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特殊病情急需时需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审批。所谓高价定为20元以上的最小包装药品和《云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中的“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4、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类药品应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临床有证据支持的方可选基药以外品种。
5、严控头孢他啶和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在临床上的使用
⑴、临床上对于中、重度感染或高危患者感染,有指征方可选用。
⑵、细菌培养显示或临床高度怀疑产ESBLs菌株时可考虑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或头霉素类为首选。
⑶对老年COPD患者,若为非产ESBLs肺炎克雷伯菌感染,可考虑头孢他啶为首选;对于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考虑头孢他啶为首选。
⑷严禁轻度感染、一般性外伤预防抗菌、一般性上呼吸道感染使用头孢他啶和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四)科室需填好病案首页“出院费用合计”项,以便抽查药品比例。
(五)住院病历用药应有目的阐述(为什么要用?),调换药品应有分析记录(为什么要换?)。
(六)住院特殊患者的高额用药可报处方点评小组核实,属实可考虑从药品比例中剔除,不得拒推病人。如:某癌症患者,检查费用500元,化疗药品费用5000元。
(七)麻醉科、ICU用药计入科室用药。 第四条 奖惩
(一)各科室每月用药指标的控制主要由各科主任负责,若超标则每超一个点扣科室绩效工资100元。 超过三个点科主任、护士长负管理责任,科主任扣100元,护士长扣50元。合理用药需要全科室的监督与参与。
(二)每月重点抽查药品比例超标三个百分点以上科室病历,不合理用药每份扣主管医生30元。重点控制贵重药品的选用。
(三)违反第三条第三项其中之一的,按不合格论。每次扣主管医生10元并责令其改正。
(四)对于严重不合理用药或屡教不改者实行院内通报、公示。
(五)2011年全年平均用药比率未超2011年指标的,扣款年末给予返还。 (六)对于药品比例控制得好,处方、医嘱都合理的科室,每月奖100元。由处方点评组根据抽查结果决定。
第五条 严控临床处方外流,一经发现处以药品金额五倍罚款。欢迎举报,经查属实者,给予五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