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一、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所有高处作业,都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2、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料,应予以撤除或加以固定。 施工用具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l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不得超过2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二、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
1、施工现场的临边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1所有高处的临边,都必须设置临时防护栏杆。
1. 2当临边的一侧面临街道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还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1. 3各种垂直装置的通道及进出口,除搭设防护栏杆,还必须设置安全门或活动栏杆。
2、施工现场的洞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1所有洞口都必须用盖板盖住或设置临时防护栏杆门。
1. 2平面洞口应采用盖板盖设或用钢筋做成防护网,盖板必须四周搁置平稳并采取固定措施。无法设盖板时必须装设临时防护栏杆,洞口下方铺设安全网。
1. 3竖向洞口应装设临时防护门或防护栏杆。
1. 4设于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坑、沟、槽上的盖板,必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长车后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1. 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红灯示警。
3、电梯井口必须设置定型化的防护门,电梯井内每层设置一道安全网。 4、临时防护栏杆的构造形式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临时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立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 0一1. 2m,下杆高度为0. 5-0. 6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栏杆立柱间距应有不大于4m。
1. 2防护栏杆立柱的固定及与横杆的连接要牢固,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
1.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 cm。
5、攀登与悬空作业
1. 1、从事攀登与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除应按规定配齐安全防护设备外,还应视具体情况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1. 2、悬空作业处应设立牢靠的立足点,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 3、攀登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3. 1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上下通道等登高设施。 1.3.2使用梯子时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有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确需加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先是超过1处。移动式梯子应注意防滑。
1.3.3任何登台高用具,其构造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否则应进行验算。 6、悬殊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1悬殊空作业有牢靠的立足点。
1. 2在作业扶手、脚手架等设施没有架设好的情况下从事悬空作业,应佩带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悬挂在牢靠处。
1. 3凡能在地面组装的构件,应尽量在地面完成组装,并应同时搭设悬空作业用的安全防护设施。
7、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列规定
1. 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1. 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1. 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
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定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8、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1. 2绑扎圈梁、挑梁、挑詹、外墙和边柱等处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1. 3绑扎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坚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9、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1.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
1. 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10、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1安装门窗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幢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1.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件上。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内容应按临电规范规定的内容整理,由现场主管电气的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一、外电防护
1、由于本工程与吉桦街有高压线临近,高压线必须做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防护网,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上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 二、接零保护与防雷保护
1、在同一电源供电的系统内,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各作保护接地。
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 5平方毫米绝缘多股铜线。保护堆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3、施工现场所用的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
4、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并联接零,严禁串联接零。 5、脚手架等设施,均应按规定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三、配电箱及电气元器件的设置与安装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汽等或其它有害介质中。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5、固定式配隙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1. 3m-1. 5m之间;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 6m-1. 5m。 6、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地下底面,严禁从箱顶、箱侧、箱后或箱门处进出线。进、出应加护套分路或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