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监督,确保消防设施的优良工作状态,改进和完善公司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条件。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四、各分公司经理:
贯彻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布置,积极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对本公司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管理,落实整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执行“三清三关”制度。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隐患存在。所有员工必须接受防火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五、安全保卫人员:
协助物业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参与各种安全检查活动的进行和整改,制止威胁单位和职工安全的各种危险作业,在平时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的事故苗子立即汇报各有关职能部门。
防火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一、奖励
凡模范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者,符合下列条款的,予以奖励50元或通报表扬、记功等奖励。
1.加强防火安全工作,能积极提出建议并被采纳且行之有效的。
2.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或减少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到最低限度的。
3.重视防火安全教育,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保养管理完善,防火工作成绩显著的。
4.勇敢扑救火灾,保护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二、惩罚
凡有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
1.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域吸烟或吸游烟者,每次罚款50元。
2.违章动用各类明火的,每次罚款50~200元。
3.随意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每次罚款50~100元。
4.在消防通道或消防器材前堆物,经劝告整改不力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5.擅离职守或因主观原因延误火灾扑救时机造成损失的,予以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构依法惩处。
本标准适用于防火奖惩管理,在具体实施中,材料必须确实,手续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