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教务发〔〕号
关于组织申报学年第一学期 综合素质类选修课的通知
各学院:
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类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已经开始组织申报.现将相关的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开课教师原则上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情况特殊的,经所属学院和教务处认定,可适当放宽。
。公选课的课程设置主要围绕历史与文化、语言与文学、哲学与人生、科技与社会、自然与环境、经济与法律、中国与世界、艺术与美学、文化与修养等类型开设。
.公选课一般为学分,学时.选课学生人数至少人才可开课,受实验设备等条件限制的课不受此要求限制。
。每个学院开设的公选课总数不少于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教师资源不够的学院可聘请符合条件的行政、教辅人员或外校教师开设。
二、申报程序
.各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各学院组织有意向开设公选课的老师填写申请书(附件)和课程教学大纲(附件)。申请书与教学大纲交所在学院。
。学院审核课程.学院对任课教师开设综合素质类选修课的资格进行初审,并检查所申请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教案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必要时安排试讲.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经学院、部门领
导签字认可后,由学院办公室汇总,于本学期月日前(第九周)报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评审通过的课程一经上网供学生选课,任课教师不能再申请撤消;一经排课完成后,任课教师一律不得换课。教师可凭自己的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学生选课情况.
三、申报材料
。 上海建桥学院综合素质类选修课开设申请表(须签字盖章); 。 教学大纲(须签字盖章);
。 综合素质选修课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制作成格式);
. 行政人员上课须填写行政人员兼课申请表(须签字盖章)。 请各学院按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并于月日前(第九周)将上述纸质材料送至学生事务中心室。材料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申报。联系人:黄海平;联系电话:.邮箱:。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综合素质类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 上海建桥学院综合素质类选修课教学大纲模板 。 综合素质类选修课申报汇总表
。 行政人员、辅导员、实验人员兼课申请表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年月日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综合素质类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开课教师 所学专业 课程名称 是否为新申报课程 联系方式( ) 职称 教学年份 课程学分 最多选修人数 学历 有无教师资格证 备注 、学时为学分 、请附教学大纲 面向对象(对选修学生的基本要求): 课程内容简介(请用叙述式-字): 开课教师签名: 教学院长初审意见 签名: 日期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注:最少选修学生人数至少人才可开课,受实验等条件限制的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