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项目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省航务局、省高管局、省交通质监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交投集团有限公司、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工作举措,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
〔2019〕90号)文件精神和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的要求,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路水运项目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一、总体工作安排
由厅建管处统筹,各单位于7月30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本项目的公路、水运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更新和上报工作。
(一)由省交通质监局统筹贵州省公路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在建高速公路的指导工作;
(二)省公路局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指导工作;
(三)省公路局统筹,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指导工作;
(四)省航务局负责水运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指导工作;
(五)省高管局负责运营期高速公路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指导工作。
二、检查具体部署
由厅建管处统筹,抽调相关单位同志成立4个检查组(其中,省公路局、省交通质监局、省航务局、省高管局须抽调不少于2人),于2019年8月5日~8月15日分别对全省高速公路、水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