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记录表
GB5030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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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03□□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控项目 2 现场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交接试验 第条 试运行前,相关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试验 1 第条 1 运行电压、电流及其指示仪表检查 第条 2 电动机试通电检查 一 般3 交流电动机空载起动及运行状态记录 项目 4 大容量(630A及以上)导线或母线连接处的温升检查 第条 第条 第条 5 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及指示检查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第条 施工班组长 专业工长(施工员)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说 明
060403
主控项目
1、试运行前,相关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试验合格。 2、现场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交接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日的规定。 一般项目
1、成套配电(控制)柜、台、箱、盘的运行电压、电流应正常,各种仪表指示正常。
2、电动机应试通电,检查转向和机械转动有无异常情况;可空载试运行的电动机,时间一般为2h,记录空载电流,且检查机身和轴承的温升。
3、交流电动机在空载状态下(不投料)可启动次数及间隔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无要求时,连续启动2次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5min,再次启动应在电动机冷却至常温下。空载状态(不投料)运行,应记录电流、电压、温度、运行时间等有关数据,且应符合建筑设备或工艺装置的空载状态运行(不投料)要求。
4、大容量(630A及以上)导线或母线连接处,在设计计算负荷运行情况下应作温度抽测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设计值。
5、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及指标,应与工艺装置的设计要求保持一致。 检查数量:主控项目功率为40kw及以上全数检查,功率小于40kw,抽查20%,
少于5台(件),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功率为40kw及以上全数检查,功率小于40kw,抽查20%,少于5台(件),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本规范第条。
判 定:应检数量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判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