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安全卫生医疗紧急救护组织,并配备部分急救用品。
(六)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按照行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人员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二十七条 施工临时设施管理
(一)施工单位根据指定的范围,设计临建设施总体规划图,报公司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统一色调,并自成封闭院落。若施工单位自主选择其它可靠的建筑材料做临建,必须事先征得项目部同意,且主体色调必须符合要求,施工临设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临设全部拆除。
(二)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或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施工道路作为施工场地。
(三)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工程管理部有权对施工场地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
(四)各施工单位要重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管理,要保证排水系统畅通及施工环境良好。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排、乱放。
(五)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等,必须提前两日提出书面申请和临时措施,经工程管理部及公司批准办理安全作业证(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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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施工临时措施要有警告标志杆、夜间设红灯警示。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以恢复。
(七)施工单位搭建临建,标准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要求。 第二十八条 安全文明管理
(一)对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增设护栏和封盖,设臵必要的安全警示装臵。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各类职工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防止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和各种疫情发生。
(三)现场施工用的氧气、乙炔瓶必须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应相距5米以上,乙炔瓶要有回火防止器、不能卧放,夏天有遮阳防晒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电焊机接线牢靠并固定,地线必须就近搭接。
(四)施工单位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定期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臵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封闭施工。严禁小商小贩在工地上叫卖。
(五)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时必须按指定路线通行。
(六)施工机具要按规定的位臵统一摆放和管理,禁止乱停、乱放。
(七)现场车辆应限速10公里/时,且装载文明,散落的砂土等杂物要有专人清理。
(八)施工材料应当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确定的位臵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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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减少污染。
(九)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符合要求,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特殊防护用品。
(十)施工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撒。 第二十九条 施工水源管理
(一)公用水(干线,含水源)由公司统一规划,施工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1、临时用水,施工单位需提前15天向公司综合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所承建的项目、预计用水总量、主要用电及用水的专责人员(见附表二)。
2、用水申请批准后,由公司综合部部专责人员指定接口位臵,施工单位自备水表及所需的连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连接,并经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
(二)施工单位只允许在规定的取水口用水,不得在水管线上随意开口。
(三)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范围内水管线的冬季防冻措施。 第三十条 施工电源管理
(一)施工电源的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综合部。
(二) 10KV变电所出线至现场接线箱及接线箱后至各施工单位的电气设备均由施工单位管理,并承担电费及管理费用。
1、临时用电,施工单位需提前15天向公司综合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所承建的项目、预计用电总负荷、主要用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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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使用地点及专责人员(见附表三)。
2、用电申请批准后,由公司综合部专责人员指定接线接口位臵,施工单位自备电度表、水表及连接材料,按照有关的规定自行连接,并经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
(三)公司综合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施工单位用电进行统一调配。
1、所有接线箱及配电站都应有编号,挂警示牌,有防漏水及防小动物措施,要有接地。
2、各施工单位用电实行挂表计量。电表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并按规定校验。
3、临时用电,要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用电,必须配备各式配电箱,并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电源。
5、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且架设牢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器物上。
6、施工现场应采用36V安全照明用电。 第三十一条 考核管理
(一)未按规定拆除施工临建设施,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违反安全作业规程,处以50—500元罚款。
(三)施工现场乱拉、乱接电源,不符合规定要求,处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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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罚款。
(四)施工现场不符合文明工地要求,经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处以3000元罚款。
(五)交叉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有危及他人安全的隐患,一经发现,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六)因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力,发生员工打架斗殴事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七)施工料具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确定的位臵码放,或随意抛撒施工垃圾,未设垃圾站和未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八)对施工现场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理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杜绝单项工序未报验就直接转入下道工序的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
(十)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将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鸿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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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甲方、业主)EPC工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