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申 请 书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类别:发证□ 名称变更□ 申请日期:
延续□
许可范围变更□
集团公司□ 月
日
补领□ 其他□ 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企业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企业承诺如下:
1.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隐瞒情况。
2. 已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申请的产品实施细
则规定完成各项准备,随时接受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
3. 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产品实施细则等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持续保
持应当具备的生产许可条件。
4.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本企业不再从事获证产品的生产活动
后,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或省级委托的下一级许可证主管部门报告, 并办理注销手续。
5. 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以下简称《申请书》 )适用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 以下简称证书 ) 的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其他、集团公司等类别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 申请类别
2.1 发证包括:企业首次申请提出生产许可、不符合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要求且需要重新申请发证或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申请生产许可的情形。
2.2 延续指企业在证书有效期界满前 6 个月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的申请。 2.3 许可范围变更 包括:
2.3.4 生产条件重大变化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重要生产工艺和技术、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发生变化后提出生产许可证申请。
2.4 名称变更 指证书有效期内因企业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化而提出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2.5 补领指证书有效期内因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损毁提出申请补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6 其他是指上述情况之外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2.7 集团公司是指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厂点(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共同申请办理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等情形。
2.8 申请书必须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要正确、完整、真实。需要修改的,在修改处对原内容划双线删除、增加修改内容后,加盖本单位公章。 3 封面
3.1 产品类别:填写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所列的产品名称。 3.2 产品名称:填写产品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3.3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加盖企业公章。 3.4 联系人:填写企业委托负责本次申请的具体工作人员的姓名。 3.5 联系电话:联系人办公座机及手机电话号码。
3.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 补领、其他 、集团公司后面的“□”中打“√” ,如果存在多种情况的,分别在对应项后的“□”打“√”。
3.7 申请日期:填写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受理单位的时间。 4 表一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基本情况
4.1 各种申请类别的企业填写表一,申请补领证书的企业除外。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一起申请的,应分别填写表一。
4.2 企业名称、住所:按照企业营业执照填写,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企业公章及封面的填写一致。
4.3 生产地址: 填写申请企业实际生产场所的详细地址, 注明省(自治区、 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