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确认收2.2.3 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2.3.2 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电子标书(电子标书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应一致,不一致时,按废标处理)电子标书为:广联达GBQ4.0 4940 1、采用清单计价法; 2、工程总报价=中标价 3.2.1 投标报价方式 3、不计取劳保统基金、不计取住房公积金、女工生育保险、定额测定费; 4、不记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开标时间前5日内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贰万元(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电汇) 开户名称: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平市支行 账 号: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的部分包括: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函 3.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的部分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三 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有盖章的该页或封面必须加盖红章)。 电子标书文件:一式 两 份 在有关招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文件发出24小时内 在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函发出24小时内 3.7.4 投标文件应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 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须用线、金属丝等材料牢固紧3.7.5 装订要求 密扎紧,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工程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 招标人名称: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本文件在2012年2月29日9时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和地点 是否授权评标7.1 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7.3.1 履约担保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07会议室 4.2.3 不予退还 开标时间:2012年2月29日9时 开标地点:陕西兴化集团办公楼407会议室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和有排序的两名备选中标候选人 履约担保方式:不适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5.1 10 10.1 10.2 10.3 10.5 招标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验) 不适用 招标文件售价 RMB 300 元/标段,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 最高限价总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以书面向各投标人予以10.7 最高限价 公示。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2、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70%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甲方付至决算价的90%,留10%的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可调合同价格方式。调整方法:无适用的综合单价,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9年)及相应配套取费文件重新组价;总价按相应下浮比率下浮(即投标中标价与拦标价下浮的比率);不计取劳保统筹基金、不计取住房公积金、女工 付款方式 合同主要条款 生育保险、定额测定费; 不记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 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中的主材单价执行清单报价中的材料单价,无材料单价的双方共同询质询价;4.图纸工程量不再调整; 5.工程总造价=中标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相应下浮比例]+税金;6.对于故意调高的综合单价、措施费比率的投标单位,将作为废标处理;7.本次报价中确定的树种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调整,发生的费用只调整主材差价,不再计取其它费用,主材价格双方询质询价;8.现场换土由甲方确定;9.合同其他条款双方可协商。 暂列金额 暂估价 其他 总暂列金额60万元,每标段暂列金额15万元 见清单附件 在投标书中,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执行招标文件的约定,否则按废标处理。中标单位分摊设计费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也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招标答疑会
1.10.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统一召开答疑会,投标人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将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澄清,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无问题。
1.10.2 投标人将问题递交后,招标人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指定分包工程除外)。 1.12 偏离
不允许,必须全面符合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施工合同;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