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
成绩:
行政执法文书
形 成 性 考 核 册
专业: 学号:
姓名:
国开
形成性考核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2.询问笔录
3.听证法律文书
4.责令改正通知书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制作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2.简述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的写作内容
3.简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征文部分的基本内容
三、文书写作题(60分)
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 案情简介:
2006年10月8日,京西市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辖区内餐饮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时发现,金色餐饮公司从事了销售卷烟的经营活动,但其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并不包括此经营项目,且其并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经过全面检查证实,金色餐饮公司从事卷烟销售活动已达半年之久,直至此次被查获,获利3000余元。东区工商局当即对其正在销售的60多条卷烟予以查扣封存。经京西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监测,在这些卷烟中,共有“软中华”10条、“硬中华”6条为假冒伪劣卷烟。
2006年10月21日,京西市东区工商管理局以金色餐饮公司无照经营、销售以假充真产品为由,责令其改正无照经营的行为、立即停止销售以假充真产品,并对其作出“没收卷烟并处罚款5000元(应于20日内缴纳到东区工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当日向其送达了“第21120008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色
国开
餐饮公司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亦为提起行政诉讼,但却始终不缴纳罚款。2007年3月3日,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3项的规定向东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金色餐饮公司应当缴纳的罚款。
注:文书序号统一为2008年第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