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改种补种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和对象
今年7月份以来,我县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伏旱,中央 财政
下达专项资金对我县灾后改种补种给予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省
农业
厅关于拨付灾后农作物改种补种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xx]92号),全县共实施5600亩,补助资金10万元。补助资金将根据我县灾情上报情况,结合我县各地灾情发生情况对农作物改种补种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农民。
二、补助方式
灾后农作物改种补种资金采取资金直接补助给农民的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补助给农民。
三、补助标准
中央资金的补助标准为每亩18元。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农业综合站会同财政所按照“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确保效果”的原则,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明确具体实施区域(具体实施村见附表1)、操作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方式等内容,将灾后农作物改种补种面积及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村、到户,并将附表2:灾后农作物改种补种面积落实情况
统计
表填好,于9月26日前一式2份分别报县农粮局农技站和县财政局农财股,同时报送
电子
版,并迅速组织实施。
2、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农业综合站与各乡镇财政所要加强沟通协调,将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要强化资金监管,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同时加强补种改种工作的跟踪
管理
,将改种补种落实情况进行逐户核实、登记造册(见附件2),并报县级农业部门备案。各户改种补种面积、获得补贴情况经核实后,要在本村进行公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县农业和粮食局将会同财政局对乡、村的补种改种落实情况及公榜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3、加强改种补种技术指导。各乡镇农业综合站要根据农时和墒情,制定改种补种技术
方案
,加强分类指导,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因墒改种晚秋杂粮、蔬菜或油菜等作物。注意合理搭配,做到改种作物不影响下茬作物生产。同时县农粮局将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开展改种补种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把各项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4、认真做好跟踪调度工作。各乡镇农业综合站要加强改种补种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向县农业和粮食局反馈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5、加强组织,认真做好宣传 总结
工作。各乡镇农业综合站、各乡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改种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和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尽快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补贴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各乡镇于10月15日前,将灾后农作物改种补种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报县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