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点水质符合功能区规划的《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CODMn4.0mg/l),排污口50m以外水质就已接近本底水平。可见,由于采用低潮位下排放方式,本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加之排放口水深达5-8m,仅排污口附近形成局部污染,混合区外即对海域水质影响甚小。
石油类:对于正常排放方案,排放口附近石油类污染物全潮最大浓度增量有0.000375mg/L,可见石油类污染物正常排放的工况下,本项目的含油污水对纳污海域水质影响不大,叠加环境水体本底值,各预测点水质尚能符合功能区规划的《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石油类0.30mg/l),排污口50m以外水质变化就不大,接近本底水平。但是,对于非正常排放方案,排放口附近石油类污染物全潮平均浓度增量有0.0096mg/L;石油类污染物全潮最大浓度增量达0.0375mg/L。叠加舟山内海域已经不容乐观的环境本底值,将造成工程海域一定范围污染,对本项目周边海域邻近工程有一定影响,还会威胁到佛渡岛附近养殖区内海域的水产养殖。因此,必须杜绝事故排放。
(3)对工程海域流速的影响:涨潮流速减小量值在5%~50%之间,影响范围主要是在六横岛本项目船坞码头区北侧及涉水工程和岛屿岸线之间的掩蔽区域,再往东偏北500~1000m有3%~20%的增大;落潮流速变化减小在5%~45%之间,影响范围主要在本项目的西偏南侧,影响范围明显小于涨潮流,落潮流影响量值也小于涨潮流。
(4)泥沙冲淤幅度:工程邻近海域冲淤范围主要分布于船坞码头区西北侧和涉水工程临近海域,最大淤积厚度达1.0~1.8m, 工程海域其他区域的淤积幅度为0.1~0.5m。本项目围垦及配套船坞码头等涉水工程实施,在邻近海区产生的淤积量不大,而且是局部的范围,对原有水深较大的水道通航功能影响也不大。
4.3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20万吨级船坞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最大,为800m,且该范围内的村民基本全部包括了其它“无组织排放源”所涉及的村民住宅,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大脉坑村王家岙需大部分拆迁,拆迁户约80户。
项目村民住宅需要拆迁范围见图4.3-1。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内区域居民搬迁的函”,对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大脉坑村王家岙80户居民将做整体搬迁,普陀区人民政府已出承诺函。在这80户村民未妥善搬迁前,本项目不得投产。
4.4 声环境
预测表明,由于本底值超标且船坞、码头等主要噪声源均靠近厂界,本项目投产后各厂界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超过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类标准的要求,超标范围达16.2~30.7dB。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企业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生产班制,确保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Ⅰ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的主要敏感点为大脉坑村,受20万吨修船码头作业噪声的影响,该村靠近本项目码头一侧的昼间噪声值超标1.8dB,夜间噪声值超标11.0dB。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大脉坑村靠近本项目20万吨船坞800m之内的居民将进行搬迁,搬迁实施后,大脉坑村与本项目20万吨修船码头的最近距离达到680m,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的生产噪声对大脉坑村影响较小,该处声环境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1类标准的要求。环保对策措施
4.5 废水治理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化学清洗废液(作为危险固废委托处理)、化学清洗废水、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1、含油废水和化学清洗废水
根据对龙山船厂现有生产的调查,化学清洗废水呈碱性,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COD浓度相对较低,与含油废水性质基本相同。根据龙山船厂现有含油废水处理装置运转情况,含油废水和化学清洗废水合并处理。
龙山船厂现有含油废水处理装置于2006年建成投入使用,根据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的监测验收数据以及龙山船厂废水处理装置的运转情况,含油废水和化学清洗废水均可以处理到达标排放。该装置处理工艺见图5.1-1。
混凝气浮池 浮渣 浮油 斜板隔油池 浮油 隔油调节池 含油废水及化学清洗水
集油池 浮油 油水分离器 污泥浓缩
过滤设备 反冲洗出水压滤液
反冲洗水板框压滤 清水池 排放口 干化外运
图5.1-1 含油废水处理流程图
处理工艺说明:将含油废水或化学清洗废水通过厂内管道汇集到污水处理站集水池,经隔油调节后泵入斜板隔油池。经斜板隔油池处理后,上层浮油排入集
油池,下层废水自流入气浮池。在气浮反应区加絮凝剂与废水进行反应,生成矾花。气浮微小气泡作为载体黏附水中的杂质颗粒,使其密度小于水,然后颗粒被气泡携带浮升至水面与水分离去除。含油废水经气浮处理去除大部分的疏水性浮油和有机溶剂。气浮上层浮渣由刮渣机刮入污泥池,下层废水排入油水分离器。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浮油排入集油池,清水排入清水池。清水池的水经砂滤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干后外运。
目前该厂现有含油废水装置的处理规模为9t/h,现有生产含油废水的日产生量为22t/d,本项目新增含油废水的日产生量为40t/d,合计约62t/d,现有含油废水处理装置的处理规模能够满足扩建后含油废水的处理要求。 2.冲洗废水
本项目的场地冲洗废水和船坞内船舶壳体高压冲洗废水经船坞旁配套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放。 3.生活污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将新增生活污水25t/d,目前企业生活污水的日产生量为10t/d,采用地埋式污水净化池处理,处理规模为60t/d,因此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将并入现有的地埋式污水净化池处理后排放。
4.污水管网和排放口设置情况
根据设计和同类项目的调查分析,建筑物内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室外生活污水管道,沿道路敷设,最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各船坞及生产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排入室外生产废水管道,沿道路敷设,最后排入含油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
同时企业应严格执行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制。废污水一起经处
理达标后方可排放,严禁未经处理恶意排放。企业应布置好废污水接收管网,管网要求铺设至每个废水产生点,将各车间产生的废污水及生活污水通过管网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根据省、市环保局有关要求,废水处理达标后,废水处理站只能设置一个排放口,并且应规范化设置、安装流量计和在线监测装置,设置专门的废水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标志牌。目前该公司污废水排放口属岸边排放,不能满足低潮位淹没式排放要求,要求企业将排放口适当更改,满足低潮位淹没式排放要求。
4.6 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油漆废气和喷砂粉尘。 1、焊接烟尘
焊烟为分散飘浮于空气中的气溶胶,当焊接烟雾发生后,常常以烟雾形式滞留聚集于车间某一空间,影响车间内生产环境,对大气环境也产生一定影响。
由于本项目主要从事修船业务,焊接主要在船坞、舱口盖处理场、码头等露天工场和金工车间内。
露天场所的焊接烟尘无法收集处理,属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拟采用先进的焊接工艺如半自动CO2保护焊、电弧焊等以减少烟尘的排放。
金工车间内拟采用全面通风净化与局部通风净化相结合的方法。局部通风上选用多台含三维空间自动定位的烟气捕集手臂的移动式焊烟净化机组直接从焊接工作点附近捕集烟气,控制有害物质扩散至室内,机组内采用静电(或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除尘器净化效率大于99%,烟尘捕集效率60~70%。
对狭小舱室进行强制通风,将焊接烟尘迅速排出舱室以保证工人作业环境。 2、油漆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