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海域环境保护对象及敏感点
本项目所在地的附近海域功能为港口开发作业,海域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纳污海域的水质功能保持Ⅳ类海水功能; (2)项目建成后岸滩冲淤保持稳定; (3)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不受到影响; (4)海洋生物及其多样性;
(5)沙岙汽渡码头和中远船务公司营运环境不受到影响。 本项目海域敏感点分布见表3.2-2。
表3.2-2 海域环境敏感目标和主要保护对象
敏感点 距工程区距离(m) 相对方位 250 毗邻 西 西北 主要保护对象 渡轮 航线 环境要求 运营环境不受到影响 汽渡(郭巨~六横) 中远船务公司 注:本工程南面紧靠沙岙客运站,该客运站每天有26艘次的客滚渡船进出往返于沙岙与北仑郭巨之间。
3.3 本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无养殖点,距离项目约5KM处佛渡岛附近分布有围塘养
殖和网箱养殖,其中围塘养殖面积1900亩,网箱养殖面积700亩。见图3.2-1。
环境现状
(1)项目周界浓度监控点浓度值低于标准要求,但二甲苯浓度值(1.18 mg/m3)虽低于周界监控浓度限值1.2 mg/m3,但已经很接近,应引起重视。敏感点大脉坑村处环境空气中二甲苯和粉尘浓度均低于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监测结果表明该调查水域水质pH、COD、DO、石油类和重金属中铜、铬、镉、铅、锌符合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活性磷酸盐在部分测站超标;无机氮100%超标。表明本项目附近海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海水中除了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有所超标外,其余能基本满足海域使用功能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陆
源径流是导致宁波舟山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标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加大对各陆源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3)调查区域沉积物中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和重金属铅、铜、铬、锌、镉等监测指标均符合第三类沉积物质量标准,即能满足海域使用功能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
(4)潮间带断面分别设在龙山船厂的南、北侧,而北侧断面1由于目前受工程影响已围垦,导致无法采集到样品;南侧断面2采集到潮间带生物样品19种,隶属于四大类,以软体类和甲壳类占优势。断面2调查到潮间带生物的栖息密度为72~200个/m2,中潮带>高潮带>低潮带;生物量3.36~22.32g/m2,高潮带>中潮带>低潮带。
(5)经初步鉴定该水域有浮游植物3门35种,其中硅藻29种,甲藻5种,金藻1种,由此说明该水域的浮游植物中硅藻类占绝对优势。调查结果说明水体中浮游植物生物种类一般,个体之间分布不均匀,优势种突出。
(6)经初步鉴定该水域浮游动物共有9类40种,其中桡足类最多,共13种,水母类其次,有10种,另外还有幼虫、毛颚类、被囊类、端足类、糠虾类、涟虫类、磷虾类等。优势种为中华哲水蚤。调查结果说明调查水域浮游动物种类较丰富,个体之间分布也较均匀。
(7)经初步鉴定,调查海域底栖生物种类较少,共获底栖生物6类13种。主要有不倒翁、豆行胡桃蛤等。调查结果表明多样性指数、丰度一般,个体分布较均匀。
(8)拟建工程位于六横岛北部海域,根据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提供的资料表明,舟山附近海域渔业资源和舟山渔场近海鱼类洄游路线主要位于舟山岛东部、东北部和东南部海域,拟建工程附近海域既不是近海鱼类的主要洄游区域,也不是主要渔业资
源的分布区域。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无养殖。
(9)四周厂界噪声均未达到Ⅰ类区标准,导致各测点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超标的主要因素是厂区东南角的空压机噪声影响。环境敏感点大脉坑村昼、夜间噪声均符合1类标准要求。
3.4 区域规划
3.4.1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发布日期2006-5-29)没有具体对项目所在地进行规划,在第十一章岸线利用规划第八十二条中提到:“综合规划舟山本岛、金塘岛、册子岛、里钓山岛、长峙岛、普陀山岛、朱家尖岛等岛屿的岸线利用。任何建设不得侵占城镇生活岸线、风景旅游岸线和生态资源保护岸线。”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区划(使用功能为港口开发作业,水质保护目标为四类),不属城镇生活岸线、风景旅游岸线和生态资源保护岸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3.4.2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情况
根据《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共划定5个类、11个亚类、26个型、653个区。5个类分别为开发利用类、治理保护类、自然保护类、保留类和特殊功能类。在开发利用类共划定439个区,其中海上航运开发利用的港口区39个、航道区35个、锚地区26个等。
在39个港口区中分成定海港区、老塘山港区和沈家门港区。其中沈家门港区位于舟山岛东南部,由普陀山、朱家尖、鲁家峙、马峙、小干岛、蚂蚁岛、桃花岛、登步岛、虾峙岛、六横岛、佛渡岛诸深水岸线组成,可利用岸线15000m。
本项目位于港口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
3.4.3 舟山市海洋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舟山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本工程所在海域属浙江省近岸海域的四类环境功能区,主要使用功能为港口开发作业,水质保护目标为四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舟山市海洋环境功能区划。 3.4.4 六横岛规划
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总体规划》(2004-2024)中,本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能够满足规划用地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岸线位于响水礁至乌龟礁之间,该岸线规划为临港工业岸线,主要功能为船舶修造工业,能满足岸线规划的要求。
4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4.1 环境空气
(1)在一般气象条件、年均风速下,二甲苯最大落地浓度为0.676mg/m3,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修船坞的附近,低于从浓度分布图可看出超过0.3mg/m3的范围均位于厂界内,而且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限值(1.2 mg/m3),厂界外的二甲苯落地浓度能够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0.3 mg/m3的要求。
PM10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744mg/m3,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修船坞的附近,能满足GB16297-199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限值(1.0 mg/m3)要求,厂界外的PM10落地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2)在小风情况下,受扩散能力减弱的影响,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二甲苯的最大落地浓度为18.867mg/m3,叠加本底后为18.888mg/m3,从预测图上可以看出,超出0.3 mg/m3的区域主要集中在20万吨船和6万吨船坞坞周围,主要由以
上两个船坞喷漆引起。
PM10的最大落地浓度为19.932mg/m3,叠加本底后为20.092mg/m3,从预测图上可以看出,超出0.45mg/m3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两个船坞和码头的周围,主要是由船坞和码头喷砂引起。
(3)在年均风速下,当保护目标为下风向时,二甲苯和PM10在六个敏感点的落地浓度较低,对敏感点影响较小,没有造成超标影响。
(4)叠加中远船厂的污染源后,各敏感点的二甲苯和PM10的落地浓度略有增加,但幅度较小,没有造成超标影响。
(5)在预测条件下,二甲苯和PM10周界外最大落地浓度均分别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1.2mg/m3和1.0 mg/m3的要求,最大值出现在东厂界。
(6)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20万吨级船坞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最大,为800m,且该范围内的村民基本全部包括了其它“无组织排放源”所涉及的村民住宅,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大脉坑村王家岙需大部分拆迁,拆迁户约80户。
4.2 海域水环境
通过数值模拟,计算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选用二维非恒定水流、水质、泥沙数学模型,通过验证计算,表明模式所选参数合适,可用于本项目环评模拟预测计算。
(2)污水排放影响:
COD:对于大小潮工况下的正常排放方案,排放口附近COD污染物最大浓度仅有0.0044mg/L的增量,对海域基本没有影响;非正常排放的CODMn全潮最大浓度增量达0.15mg/L,叠加工程海域本底值,尚不至于改变环境水体水质类别。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