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措施及处理流程
(一)工作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二)对血液净化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监测。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 (三)预防措施
1、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损伤性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 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四) 处理流程
1、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到医院感染管理科填写锐器伤登记表,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的化验检查及疫苗接种。 3、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在上级医院及专家的指导下,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的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做出相应处置。
职业防护处理流程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