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列报差异:
1、财务报告组成相同,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2、列报顺序,按流动性顺序
3、费用,中国准则按功能进行列报,国际准则可以按功能,也可以按性质。
4、报表格式,国际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报表格式,中国准则对报表格式和列报项目有具体的规定。
5、现金流量表,国际准则,企业可选择直接法或间接法,一般会选择间接法,不要求披露另一种方法;中国准则要求采用直接法,在附注中披露间接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差异
1、中国准则有明确规定,国际准则无具体规定,一般参照美国准则。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相同,按购买法进行处理。 购买法产生的商誉不摊销,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合并报表的编制差异
1、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报表,但国际准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不编制。
2、会计期间应进行调整,但国际准则允许3个月的差异,但应对重大交易进行调整。 3、应对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购买法时产生的)
4、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差异:国际准则可选用两种方法,公允价值计量或少数股东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中国准则只允许采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5、母公司是否编制合并报表:国际准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豁免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通常为母公司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性主体或者母公司为另一家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且该企业公布合并报表,母公司是否编制合并报表具有选择权。中国准则要求必须编制合并报表。
资产项目
1、存货计价方法,相同。
2、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基本相同。 范围不同,中国准则不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承租人持有权益形成的投资性房地产。中国准则部包括未确定未来用途的土地。 后续计量:中国准则对企业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没有作统一规定,国际准则必须采用同一计量模式。
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时,中国会计准则小于账面时计入损益,大于账面时计入权益。国际准则统一计入损益。 3、固定资产
差异在后续计量,国际准则允许采用重估价模式,中国准则只允许成本模式。 4、借款费用
国际准则中融资租赁费用计入资产成本,中国准则不计入。 资本化的外币借款费用范围不同,国际准则只允许利息的汇兑差额资本化,借款的汇兑差额不可资本化。中国准则全部允许。 5、土地使用权
国际准则中将土地使用权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6、无形资产
国际准则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模式可以采用重估价模式,中国准则不允许。 7、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中国准则在个别报表中按成本法进行处理,在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进行处理,纳入合并范围。国际会计准则处理相同。
联营及合营企业:中国准则采用权益法。在国际会计准则中,若公司有子公司,同时有合营及联营企业的,并编制单独财务报表时,可以采用成本法或金融工具进行计量。若没有子公司但有合营及联营企业的,如果符合合并并编制单独财务报表,可选择成本法。如果不贬值单独报表,则选择权益法。
8、资产减值:减值测试基本相同,计提基础基本相同,中国准则为资产组,国际准则为现金产出单元。
减值损失的转回:中国准则不允许转回,国际准则规定除商誉以外的减值损失允许转回。 9、金融工具和或有事项方面相同。
10、在收入、所得税和政府补助方面基本相同。 政府补助,国际准则允许在确认资产时,扣除成本。 11、在股份支付、租赁基本相同
12、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方面,国际准则一般没有具体准则作规定。
在债务重组方面,如果是股东与子公司之间的重组,应视为股东对子公司的投资,计入资本公积,不确认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国际准则采用折现法计量重组后债权人的债权价值并将调整额计入当期损益,中国准则已公允价值计量调整后的债权,并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关联方认定方面差异
1、同受国家控制的,中国准则不确认为关联方,国际准则确认为关联方,但满足条件时可申请豁免(IAS24)。 2、受同一企业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中国准则确认为关联方,国际准则不确认为关联方。 3、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为关联方。
证券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一)证券发行业务 1、全额报销
认购代发行证券时: 借:代发行证券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发行证券时: 借:银行存款
贷:证券发行-收入 结转已发行证券 借:证券发行-成本 贷:代发行证券
发行后的余额结转自营证券或长期股权投资,按承购价入账 借:自营证券 代:代发行证券
2、余额报销
收到代发行证券时: 借:代发行债券 贷:代发行证券款 代理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代发行证券 结转余额
借:自营证券(长期股权投资) 贷:代发行证券 支付代发行款项 借:代发行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证券销售-代发行证券手续费收入 3、代销
收到委托单位交来的待发行证券 借:待发行证券 贷:待发行证券款 代理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待发行证券 支付发行款
借:待发行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证券销售-待发行证券手续费收入 并将未发行的证券余额返还给企业 借:待发行证券款
贷:待发行证券
(二)证券经纪业务核算 证券资金专户核算
1、客户开设资金专户并交来款项以及日常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代买卖证券款
客户取款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2、客户销户,结算利息时
借:应付款项-应付客户资金利息 贷:银行存款
证券公司为客户计提利息时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款项-应付客户资金利息 3、专户统一结息时
借:应付款项-应付客户资金利息 利息支出
贷:代买卖证券款
将利息准入客户存款账户,增加客户本金
4、公司为客户在证券交易所开设清算资金专户时 借:清算备付金-客户 贷:银行存款
即将证券公司将客户资金从银行转入在证券公司的存款账户
代理买卖证券
1、公司代客户买卖证券,如果买入证券成交额大于卖出证券的成交额,导致客户在证券公司的存款减少。
借:代买卖证券款(客户存款的减少数)
手续费支出(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支付给交易所的费用)
贷:清算备付金(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存款的减少=买卖证券差价+印花税+交易费) 手续费收入(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
买入证券的成交额小于卖出证券的成交额,会计分录相反。
(三)代理认购新股 1、收到客户认购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代买卖证券款
2、将款项划付证券代理机构 借:清算备付金 贷:银行存款
3、客户办理申购手续,在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清算时 借:代买卖证券款 贷:清算备付金
4、证券交易所完成中签认定工作,将未中签资金返还 借:清算备付金
贷:代买卖证券款
5、公司收到未中签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清算备付金
6、公司将未中签资金返还给客户 借:代买卖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四)、代理配股派息
1、根据客户要求,向证券交易所解交配股款 借:代买卖证券款 贷:清算备付金
2、代客户领取现金股利和利息时 借:清算备付金 贷:代买卖证券款
3、公司统一向客户结息 借:利息支出 贷:代买卖证券款
(五)代理兑付债券。代理兑付的债券可能是记名债券或不记名债券,会计处理不同。 1、代理兑付不记名债券。用收付两条线处理 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代兑付债券款 代兑付债券时 借:代兑付债券 贷:银行存款
将代兑付的实物债券交给委托单位,并转销债权债务时 借:代兑付债券款 贷:代兑付债券 收到代兑付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收入
若兑付资金有结余,应返还给委托客户
2、代理兑付记名债券时,用收付一条线进行核算 收到委托单位兑付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代兑付债券款 兑付时
借:代兑付债券款 贷:银行存款 收取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收入
代兑付债券款有余额时,应返还给客户。
(六)自营证券业务的核算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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