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安全员:
安全生产投入制度
按照《安全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保证有效地改进完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条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 在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负责及时组织人员,研究并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和使用计划,所产生的费用列入建设工程施工概算的安全措施费中,并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更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有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将安全措施费全额用于安全生产措
施费使用围,并建立专用台帐和使用说明。
4. 接受上级有关科室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服从管理、挪作他用、多报少投或投入不到位的行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建设。
二、每周一召开安全例会,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施工班组负责人或有关施工人员参加。
三、会议容:
1. 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2. 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3.介绍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 4. 布置下周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容。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 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 建立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台账: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0学时;二级安全教育由安全
员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由施工班组长负责,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教育者和被教育者须在台帐上签名,末经安全教育及签名者,一律不准上岗。
3.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
4. 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 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教育。
6. 按要求建好安全教育培训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