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的丰富内涵决定了工程监理企业的文化建设离不开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培育,监理工程师爱岗敬业、诚信服务的思想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都是企业文化的具体体现。因此,工程监理企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工程监理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工程监理企业文化平台的基础。
(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
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可以概括为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行为规范两个方面。
1.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监理企业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工程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参建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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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概括如下:
(1)遵纪守法,自觉履行职业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尽职尽责,坚持工作的服务性、公正性、科学性,维护国家和行业的荣誉和利益,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工程监理服务。不损害其它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声誉;
(2)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3)坚持公正的立场,合理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5)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与委托方或承包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不得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6) 坚持廉洁执业,自觉抵制腐败行为,不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不占用被监理单位的通讯、交通工具,不在被监理单位报销个人费用;
(7)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为所监理工程指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
(8)在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时按规定提供真实的相关材料,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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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出卖、出租、转让、涂改、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10)不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注册或者执业; (11)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12)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更新专业技术和工程监理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工作水平。
(三)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履行要求
我国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并规范其执业过程中的行为,也体现了我国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的精髓。在履行过程中要求如下:
1.守法勤勉执业和承担社会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监理的强制性要求以及监理本身的社会化服务特性,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共道德和公众利益,承担应尽的社会义务,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督和管理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以勤勉认真、热情服务、敬岗爱业的态度尽职开展各项监理工作,将忠诚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监理工作追求的目标。因此,监理工程师职业的强制性和社会化服务特性决定了其职业道德的履行必须兼顾监理职业的社会责任和市场服务责任,才能自觉维护职业的尊严、地位和荣誉。
2.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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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由于监理工作是提供工程管理服务,涉及技术、经济、法律和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知识,要求监理工程师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和工程管理的经验,能协调各方、化解矛盾,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并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与技术、法规和管理水平相应的学识和技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技能;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应在其能力范围内胜任工作。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在其职业能力范围内没有尽职工作或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职业行为均是违反其职业道德的。
3.诚信和正直
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其言行应做到诚实和信用,坚持诚信为本原则,始终为项目业主的合法利益而正直、精心地工作,通过工作的实效,取得项目参与各方和社会的认可,从而建立自身的职业信誉。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坚持独立、客观、科学的态度处理委托事务;不发生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不以损害某一方利益而偏袒另一方,不唯业主的指示行事,这既是建设工程实施强制监理的法律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监理服务的市场化地位所决定的。
4.公正和公平
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一方面应为业主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始终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尽心尽责地提供监理服务;另一方面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公正处理监理实施中发生的一切问题,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公平处理项目参与各方的权益和冲突,协调处理好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监理工程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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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执业,不得损害他人和同行的合法权益,不扰乱行业市场秩序,而应积极、主动、自觉地维护监理工程师职业的总体利益。
5.科学执业
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努力发挥自身的能力,注重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规范、科学、优质的服务确保监理工作质量,杜绝各类重大失误和事故。同时,应遵循建设工程的客观规律,认真处理监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凡事应以事实证据和正确数据为依据,而不仅凭想象、推断、经验和感观来处理。
6.廉洁自律
监理工程师应廉洁执业,自觉抵制腐败行为,不行贿受贿,不接受业主所支付的酬金外的任何报酬以及任何回扣、提成、津贴或其它间接报酬,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7.行为自律
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自律对于维护监理工程师声誉和避免监理工作失误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监理工程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责、约束自身行为、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的有力保证。
总之,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服务性行业,其良好的社会声誉是监理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提高监理行业良好社会信誉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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