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冲销错误分录不涉及调整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问题。 (2)合并调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利润分配 第(1)笔业务调减应交所得税=(1000-800-50)×25%= 37.5(万元),第(2)笔业务调减 应交所得税=(1000-750+50)×25%=75(万元),第(3)笔业务调减应交所得税=600×25% =150(万元),第(4)笔业务调减应交所得税=5×25%= 1.25(万元),第(5)笔业务调减 应交所得税=(500-360)×25%= 35(万元)。
上述业务合计调减应交所得税= 37.5+75+150+1.25+35=298.75(万元) 坏账准备调增金额=234-47.5-0.25= 186.25(万元),因调整坏账准备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 =186.25×25%=46.56(万元);事项(7)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0×25%=2.5(万元)。 上述业务合计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46.56+2.5= 49.06(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98.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06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347.81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43.4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43.44 借:盈余公积 104.34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4.34 2.【答案】 (1)事项(2)、(3)、(4)和(5)属于调整事项。 (2)
①事项(2)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
贷:应收账款 292.5 借:库存商品 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
借:坏账准备 14.63(292.5×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63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 [(250-2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66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66
②事项(3)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20×15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③事项(4)的账务处理如下: 补确认2009年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6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 补确认2010年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
对分配现金股利的事项进行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20 补确认2011年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4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 对分配现金股利的事项进行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5
注:事项(4)属于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差错,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④事项(5)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预计负债 30
贷:其他应付款 2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2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5(30×25%) 借:其他应付款 20 贷:银行存款 20 ⑤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8.47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8.47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85 贷:盈余公积 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