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不配合的,按每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配合为准;
2. 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开工前根据每单项目具体施工特点负责
编写施工组织计划,报送甲方监理或甲方进行审批,按规定应做但没有此项的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3. 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开工前根据每单项目具体施工特点负责
填写开工报告,报送甲方监理或甲方进行审批,按规定应做但没有此项的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4. 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开工前根据每单项目具体施工特点负责
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按规定应做但没有此项的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5. 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开工前根据每单项目具体施工特点负责
填写施工材料使用报审表,报送甲方监理或甲方进行审批,按规定应做但没有此项的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6. 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开工前根据每单项目具体施工特点负责
与施工总承包或甲方协调施工配合费、水电费等费用,按规定应做但没有此项的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7. 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以上工作完成后安排项目负责人进场进
行开工准备工作,没有及时安排进场的,按每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8. 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开工后根据每单项目具体安装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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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详细填写设备预警单,下派至公司物流部,完成定货任务,没有及时定货的,按每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9. 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开工后全权负责与甲方、甲方监理、施
工总承包、设计院、各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有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公司,不反映而出问题的,按每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10.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开工后全面跟踪工程施工质量工作,一
经发现未按施工标准规范施工的,不符合项现场立刻签发整改通知单,并出具罚款通知单,没有检查到位的,按每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11.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施工期间应随时进行检查现场安全、文
明施工情况,其中包含工衣、工牌、赤身、穿拖鞋、吸烟、酗酒开工、内机送、回风口封堵情况、室外机吊装安全措施、高空作业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不符合项现场立刻签发整改通知单,并出具罚款通知单,没有检查到位的,按每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12.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施工期间应对已完分项隐蔽工程及时组
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完成填表确认及归档工作,没有及时填表确认及归档的,按每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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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施工期间涉及进度款的应及时严格按合
同规定编写上报工程量给甲方监理审批,做到及时收款,按规定该上报没有上报的,按每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14.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收款工作,包括设备款、进度款、工程尾
款,确保公司的资金在第一时间内收回,没有及时收款导致款不能收回的,处罚项目经理200元;
15.项目经理在每单项目施工期间对应甲方要求增加、变动或发
现违背和同原则的工程内容,必须先进行变更、签证确认后方能施工,没有签证就开工的,按每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直到合格为准;
16. 如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进度、质量和现场施工
文明方面的隐患并造成经济损失和有损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当月全部奖金、解聘等处理。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处理不当,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处理。
17.奖励:主要以奖金形式体现,分别为基本奖金、效益奖金、
额外奖金和优秀项目经理奖等。
以上管理奖罚条例望各项目经理严格遵守,监督好每单工程项目,争创优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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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的管理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每个工程都能成为优质工程,本着有章可循、有据必依、预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从工程质量方面树立公司行业优秀形象,特制定本方法对施工队进行管理: 一、项目负责人制
项目负责人(即指施工队长)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在现场时要认真仔细地阅读报价单和理解图纸,应根据现场及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设计方案。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算需公司购买的一切材料和物品的准确计划时间,并提前3-5天通知项目经理。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工种的配合交接时间。认真耐心地听取甲方的意见并进行消化和解释。应密切注意和认真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过程。施工中发现施工质量隐患或可能影响工期时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若无力解决,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或工程部经理到场,及时解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 项目负责人应履行与公司所签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 项目负责人应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精心组织施
工,按时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施工队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人工、辅材、设备、施工装备以及合同订明或合理地推断为进行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种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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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负责人应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
4. 项目负责人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施工人员施
工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和预防危险发生的措施和方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5.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对所属施工
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若因劳保用品不齐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项目负责人应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
6. 项目负责人应督促所属施工人员按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进行施工,若因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利造成安全事故,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施工场地的环境保
护、施工噪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项目经理。
8. 项目负责人应对在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已竣工但未
交付给业主或甲方以前的成品或工程负责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
9. 项目负责人应保护施工场地清洁符合业主或甲方的有关规
定,交工前清洁施工场地,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 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需根据公司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接受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客户对工程提出修改变更,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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