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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多少张?“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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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多少张?“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告诉

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多少张?“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告诉你

筑医台资讯 08-15 18:05 大

8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对1994年公布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进行了修订。《指导原则》强调,各地要严格调控公立医院总体规模和单体规模,规范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指导原则》明确2020年全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主要指标。根据指标要求,到2020年,我国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医院达到4.8万个。

其中,公立医院3.3万个,社会办医院1.5万个。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为500张,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为8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为1000张。与1994版相比,新《指导原则》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原则中,增加了统筹规划原则、科学布局原则和协调发展原则。新增的3项原则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属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鼓励新增医疗机构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控制公立综合医院不合理增长,鼓励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等专科医院为主。促进康复、护理等服务业快速增长。《指导原则》特别明确了公立医院设置的基本规则。根据规定要合理设置公立综合医院数量,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扩张,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数。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地市级区域,每100万~200万人口设置1-2个地市办综合医院;省级区域划分片区,每1000万人口规划设置1-2个综合医院。新设置的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新设置的地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新设置的省办及以上综合医院床位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总数不得超

过区域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30%,不超过区域医院床位总数的35%。对于区域内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超过8天的,原则上不得新增设三级综合医院,不得增加已有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数量。根据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指导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规划》每5年更新一次,根据考核评价的情况和当地社会、经济、医疗需求、医疗资源、疾病等发展变化情况,对所定指标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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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多少张?“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告诉你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多少张?“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告诉你筑医台资讯08-1518:05大8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对1994年公布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进行了修订。《指导原则》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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