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共场所环境管理
第八条 公司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
管理。
第九条 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杂物,严禁
丢弃垃圾、废品、碎屑,严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
第十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更换公共场所的花卉,并责成专人做好花卉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秩序
(1) 办公区内走路不许跳跃、打闹或奔跑。
(2) 尽量不要在公共场所大声谈话或讨论问题,避免大声呼唤、说笑,
影响他人。
(3) 不要与来访人员在公共场所谈话、更不要争吵。
第四章 办公室工作环境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本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各办公室负责
人对本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负责。
第十三条 进出办公室必须轻轻关门,不能产生很大声响。 第十四条 办公区、办公室内务管理标准:
(1) 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
随意摆放;
(2) 桌面和室内办公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外表干净; (3) 室内文件柜文件摆放科学有序,外观整洁;
(4) 办公室墙面禁止张贴文件或图表,并保证墙面清洁; (5) 保证室内所有电气开关安全、能够正常使用;
(6) 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在桌前摆正; (7) 要节约用电,在光线允许情况下不要开灯;
(8) 在温度适宜情况下不要开启空调,正常开启空调时,人员长时间
离开办公室请关闭空调;
(9) 办公室内不允许长期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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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
动工作(写字)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改造、装修。改造、装修的所
有相关事宜,包括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及施工管理均由办公室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协助。
第十七条 公司下班时,最后离开的人确保办公室和办公区域大门闭锁。 第十八条 公司各下属项目部办公室场所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或另行制定相应制度
文件,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2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管理是工作日常管理的基本规章。员工出勤状况反映该岗位的工作
量、重要程度及岗位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热情和敬业精神。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负责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的考勤管理。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一) 依据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分类规定,平均日出勤时间按8小时核算。 (二) 上下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公司根据具体
情况季节因素可进行适当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 每周满勤天数为5天,每月1日至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周日或节假日如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岗位可自行安排适当加班。
(四)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休息日开会或加班。 第五条 上班时间要求
(一) 建议员工上午上班应提前10分钟到达。到达办公室后要主动打扫卫生,准
备好当日工作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等,并提前准备完毕。上班时间前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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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员工必须准备开始工作,上班时间开始准时进入工作状态。
(二)需要直接到其它单位或项目现场的,应在上一工作日或当日上班时间前告知
直接上级和考勤人员。未提前告知而直接因公外出的,按迟到处理;谎报事实的,公司一经验证属实,按旷工一天处理。直接上级隐瞒、谎报或事后补签考勤卡的,公司一经验证属实,给予经济罚款。
(三) 中午有招待、宴会活动的,参加人员可延迟上班,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时间的,参加人员应及时告知各自的直接上级。除了公司高管人员外,任何部门必须有人留守值班。
第六条 工作间歇时间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科学利用工作时间,上、下午上班两个小时后可休息
15分钟左右。各办公室负责人应掌握工作间歇时间。
第七条 下班时间
(一) 下班时间前,任何人员严禁谈论就餐、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各部门
负责人要切实监督。下班后,应整理好桌面,防止文件的损毁、遗失和泄露。
(二) 中午就餐后为午休时间。在午休时间内,任何人严禁有足以影响他人休息
的言行。
(三) 因私事而不得不在正常下班时间前离开公司,视为早退。早退应告知直接
上级,由直接上级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
(四) 下午下班前不能回公司的,应告知直接上级。经直接上级同意后,第二天
应由直接上级在考勤卡(表)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 迟到、早退
当月迟到在15分钟内一次的,可以免于行政惩罚。
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在2小时(含)以上的,扣半日岗位基本薪酬的20%;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在2小时以上,4小时(含)以内的,扣半日岗位基本薪酬;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在4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 旷工
(一) 除了本制度所规定的有关情形外,以下情况确认为旷工: 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 2、员工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 3、员工不服从或违反工作安排,消极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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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任何未经直接上级批准或直接上级不知道原因而没有正常上班,均
视为旷工。
(二) 对旷工者,公司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月旷工一天扣发月薪酬的30%; 2、月旷工二天扣发月薪酬的60%;
3、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扣发月薪酬的100%,并做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如因出差未按时进行考勤,应于出差归来后三日内找直接上级办理
签字确认手续,逾期将视作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请假、休假规定
(一)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根据国家每年放假规定) (二) 病假
1、员工因病需在工作时间内看病时,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因病需休息时,必须持有医院就诊的病休证明并按医院建议病休时
间休假。
3、病假证明书,必须是区级以上医务部门的证明,并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批
准后方可按病假处理,病休证明一次最多只算三天(住院和病重例外)。 4、员工因患病需要医疗或休息的,应办理请假手续。
5、三日内病假不扣工资,三日外按日扣除日薪酬的30%。
6、凡以生病为由无端请假或弄虚作假者,其所请假无效,且请假时间一律按
旷工处理。
7、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5天,如公司当年有年终奖则不发该年度年终奖金。 8、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0,公司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可延60天) (三) 事假
1、为了不影响公司工作,员工有事应尽可能安排在公休假日办理,必须占用
工作时间办理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按日扣除日岗位基本薪酬30%。
3、员工因个人私事而请假、事假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以上者,
无奖金,超过天数按旷工计。 (四) 婚假
职员达到结婚年龄且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可请此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员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假期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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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结婚请婚假,本人必须持有法定结婚证,经本部门直接上级批准,到
公司办公室办理手续后方可休婚假;
3、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初婚者,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
天法定婚假);婚假期间不计扣薪酬。 (五) 丧假
1、员工及职员亲人(限配偶、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
且本人在公司服务半年以上,可申请此假,假期为3天,(时间不足者可以请事假)在假期内发本人全额基本工资。 (六) 产假
1、在公司服务半年以上,达到法定婚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之已婚的女
员工,执行国家法定假期。
2、凡产假或护理假未足规定天数,经直接上级认可而提前上班者,依基本工
资折算发给补贴。
3、产假期间工资由社保所发放,并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4、凡工龄满一年的男员工,均可享有五天带薪产假护理假。 (七) 哺乳假
凡工龄满两年的女员工,产后婴儿未满周岁的,均可享有1小时/天带薪哺乳假。
(八)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需休息时,须有医疗部门诊断和病休证明,经公司办公室确认、
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需继续休息时要按时交诊断书和病休证明。 2、工伤医疗期内公司除了承担法律规定的医疗费外另发放月工资。 (九)年假:
1、年假按国家规定给公司当前情况制定。
2、休假方式:在不影响正常前提下,由办公室初审,总经理批准生效。 3、年假天数规定:
一年以上两年以下( 5天 )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7天 ) 三年以上(10天 )。
4、年休假原则年内一次休完,不累计到第二年 5、如一年内事假超过15天,不享受年假
6、凡入职时与公司有聘用协议,另行规定与休假方式高级职员可按:“聘用协议”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员工申请各类假期(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工伤假、
年假)均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按相关审批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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