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后勤保障组
组长:当天带班领导 副组长:当天男值班教师
职责: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路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
二、报警
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火警“119”台和校火警值班室报警,电话:。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地址——宁江区实验中学。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热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员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学校值班人员要迅速打开大门,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 三、抢救人员
1.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2.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
3.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
4.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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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6.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序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对不能行走的学生,要把他们背、抱或抬出火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四、让学生牢记下列逃生规则
1.睡觉把门关好,这样可以抵御热浪和浓烟的侵入、延缓火势的蔓延。假如你必须从这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方能逃生,到另一个房间后应随手关门。
2.在开门之前先摸一下门,如果门已发热或者有烟从门缝中渗透进来,切不可开门,而应准备走第二条逃生路线。假如门不热,也只能小心翼翼地打开少许并迅速通过,通过后立即重新关上。因为门大开时会跑进许多氧气,这样即使是快要灭熄的火也会骤然重新猛烈燃烧起来。
3.假如出口通道被浓烟堵住,并且没有其它路线可走,要贴近地面的“安全带”。匍匐前进通过浓烟弥漫的走廊和房间,千万不可站着走动。
4.不要为穿衣服和取贵重物品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东西值得冒生命危险。
5.如果你的衣服着火了,应立即脱掉或躺下就地打滚。若有人带着火惊惶失措地乱跑,应将其放倒让他滚来滚去,直至火焰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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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旦到达集合地点,要马上清点人数,看看还有谁滞留在屋内。同时,不要让任何人重返屋内,寻找和救援工作最好由专业消防人员去做。
7.要把逃生规则贴在显眼的地方,使所有学生都能经常看到。不仅如此,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消防演习,让每个人都把逃生方案和原则熟悉一遍,反复训练是从火灾中脱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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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文华 副组长:刘玉海 姜 涌 组 员:各班班主任
(三)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或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并立即实施救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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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主任荻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自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学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近处教工,共同制止纠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县医院或立即拔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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