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抽采管路吊挂管理技术规范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抽采管路安装与吊挂管理,推进我矿安全生标准化建设,规范施工现场管路安装与吊挂标准,保障作业人员施工安全,杜绝井下管路吊挂无统一标准现象,防止作业人员意外伤害,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二、参考资料 1、《煤矿安全规程》
2、《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3、《煤矿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 4、《矿井5#、8#煤层瓦斯抽采初步设计》 三、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矿井瓦斯抽采管路吊挂。 四、管路安装与吊挂标准 (一)布置位置
原则上布置在巷道非行人侧,具体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吊挂。 (二)吊挂方式及高度
采用金属支架固定(也可采用混凝土支撑墩)高度为0.3m;采用顶板打设锚杆+吊环的吊挂方式吊挂高度不小于1.8m。
(三)管路敷设 1、管路布置、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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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井下的环境条件较恶劣,且巷道高低不平,坡度大小不一,巷道受压变形,空气湿润易锈蚀等,为此井下瓦斯管路采用沿地靠巷道一侧敷设,采用金属支架固定(也可采用混凝土支撑墩),管路敷设要求平、直、稳、密,避免急弯,弯头要做成“虾米弯”,以减少阻力,管路支架采用∮50mm钢管和50mm扁铁焊制,支架宽0.4米,支架高为0.3米。并保证每根管子有2个支架(或支撑墩)。
(2)管路底部应垫木垫,垫起高度不低于30cm,以防止底鼓损坏管路;
(3)倾斜巷道的瓦斯管路,应用卡子将管道固定在巷道支护上,以免下滑;回风立井安装抽采管路后,回风立井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4)管路敷设要求平直,尽量避免急弯。管路敷设时,要考虑流水坡度,要求坡度尽量一致,避免高低起伏,低洼处需安装放水器;放水器间距一般为200~300m,最远间隔不的超过500m。在管路的适当部位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5)瓦斯抽采管路应设置明显的具有反光性能警示标志,采用不同颜色箭头表明气流方向。管道在巷道分叉处要跨越并吊挂,吊挂高度不小于1.8m;
(6)瓦斯抽采管路作为采空区及封闭的埋、插管抽采管路使用,必须加绝缘段。在管路的适当部位应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7)在瓦斯主管、干管、工作面抽采支管,瓦斯抽采钻场、瓦斯抽采钻孔、采空区抽采管以及其他必要的地点,必须安装瓦斯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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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装置。
(8)瓦斯管路安设好以后,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气密性试验。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检查处理,直到达到标准为止。井下一般采用负压方法试验。首先将管路末端安设堵盘,始端留出小三通与机器连接。试漏气时一般采用U型水柱计或真空表测量管内的压力,随着堵气工作进行,管内漏气不断减少。压力水柱也逐渐上升,压力较高的真空泵,试气压力达50.6~101.3kpa。即认为合格。
(9)易自燃、自燃煤层的井下采空区低浓度瓦斯抽采,应在靠近抽采地点的管道上安设抑爆装置。抑爆装置宜采用自动喷粉抑爆装置。
(10)安装使用5年以上的抽采管路复用至其它地点时,必须重新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防静电
(1)井下管路不得与动力电缆、照明电缆、信号电缆及电话线敷设在巷道的一侧。
(2)进入回采、掘进工作面的瓦斯管路以及连接采空区抽采闭墙的瓦斯管路必须设置绝缘管。绝缘管的断面积不得小于被连接管路断面积的80%。
(3)瓦斯管路必须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极采用L50×50×5mm镀锌角钢或∮50mm钢管打眼,通过铜导线和瓦斯管路法兰螺栓连接,螺栓连接处必须接牢,压紧。电阻不大于1欧姆。以防止静电积聚。两接地极距离不大于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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