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界标修理、恢复或重建记录式样 根据 年 月 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第 条的规定, (国名) (主管部门名称)代表 (姓名)于 年 月 日在 (国名) (主管部门名称)代表 (姓名)在场的情况下,对 号界标进行了 (修理、恢复或重建)。
号界标 (说明界标修理、恢复或重建的过程和原因)。
上述工作根据 年 月 日签订的 (勘界文件或联检文件名称)的规定完成。
本记录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主管部门名称)代表 (主管部门名称)代表
(签字) (签字)
号界标损坏、移动或毁灭后 无法在原位恢复或重建的记录式样
根据 年 月 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第 条的规定, (国名) (主管部门名称)代表 (姓名)于 年 月 日在 (国名) (主管部门名称)代表 (姓名)在场的情况下,确认 号界标已被 (损坏、移动或毁灭),并无法在原位按 年 月 日签订的 (勘界文件或联检文件名称)的规定将其恢复或重建。
号界标 (说明无法在原位恢复或重建的原因和情况)。
双方同意就此各自向中巴边界联合委员会报告。 本记录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主管部门名称)代表 (主管部门名称)代表
(签字) (签字)
附件3
号界标损坏、移动或毁灭后
移位重新竖立的记录式样
根据 年 月 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第 条的规定和中巴边界联合委员会 年 月 日的决定,联合专家组 (中/巴)方代表 (姓名)于 年 月 日在 (巴/中)方代表 (姓名)在场的情况下,移位重新竖立了被 (损坏、移动或毁灭)的 号界标。
移位重新竖立的 号界标的界标登记表(附后)是根据 年 月 日签订的 (勘界文件或联检文件名称)起草的。
本记录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联合专家组 联合专家组 中方代表 巴方代表 (签字) (签字)
通报航空器在边界线本方一侧
飞行的照会内容式样
(国名) (外交部/大使馆)向 (国名) (外交部/大使馆)致意并根据 年 月 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第 条谨通知如下:
一、飞行目的。 二、飞行的各项指标:
(一)飞行周期和飞行起始具体日期和时间; (二)飞行范围、进出25千米区域点地理坐标和飞行方向;
(三)飞行高度。 三、航空器的各项指标: (一)所有者; (二)类型及型号; (三)颜色; (四)识别标志; (五)机身号; (六)呼号;
(七)是否装有雷达装置。 四、相机的各项指标: (一)类型和型号; (二)焦距。 顺致崇高的敬意。
征求同意航空器越界飞行的照会内容式样 (国名) (外交部/大使馆)向 (国名) (外交部/大使馆)致意并谨请求根据 年 月 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第 条获得下列航空器穿越边界的许可:
一、飞行目的。 二、飞行的各项指标:
(一)飞行周期和飞行起始具体日期和时间; (二)飞行范围、进出25千米区域点地理坐标和飞行方向;
(三)飞行高度;
(四)在飞行过程中拟越界地点(坐标、居民点或飞行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