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否要计提折旧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否要计提折旧 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否要计提折旧
2009-7-23 15:5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问:对购入的固定资产未使用,是否计提折旧,新旧会计制度下分别是如何规定的固定资产可以不提折旧的范围是什么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
第三十五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财会[2001]57号) 17.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准则与原制度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的规定是不同的。按准则规定,企业应对“已提
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的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