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与 动化学院
机学字2008第[30]号
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大学生全面 发展,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的培养需要,依据
2008年《中北大
学学生手册》中(校学字) [2008]7号文件,《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
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为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激励作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大学生考核、优秀个人评选、 奖学金评定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日常行为等基本素质,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生基 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性与特长。
第四条 在掌握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记录与 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年级学生在毕业前进 行德育答辩,作为德育测评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预测评一次,每学年总测评一次。学生正常学 制期满以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新生开学初不进行测评;四年级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
受学业警告的学生在原班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 领导与组织。
第七条 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数据的收集、汇 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第四章测评体系
第八条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根据个性和共性相结合的原则,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思想道德 素质、专业理论素质、文体创新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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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综合素质测评总评为 100分,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 =思想道德素质分X 20%+专业 理论素质得分X 60%+文体创新素质X 20%
第五章测评方法
第十条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日常记录考核、学期考核、学年总结考核三个环节。
第十一条 每学期期末以班级为单位对本学期学生情况进行测评,下学期开学初公示无异后存档, 每学年初对学生上学年两学期情况进行汇总,具体步骤如下:
测评前对学生进行测评动员,明确测评目的,提出具体要求,并使学生熟悉、掌握综合素质
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每位学生参照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 实事求
回顾本学期本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等综合表现,
是地对个人行为进行自评。
三、班级测评委员会在个人自评基础上,组织同学互评。对测评成绩进行统计处理,并结合班主任
评议结果,计算出每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最后得分后,在班级内部及时行公示并做好记录。
四、每学年初对上学年两学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汇总,最终确定学生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在班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将结果上报院学生
科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思想道德素质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第十二条 思想道德素质是大学生在政治态度、思想品质、道德行为、法纪素养等方面具有的符合 时代特色的基本品质,是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综合体现。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由学生评议、班 主任评议及加减分三部分组成。
一、评议是依据“政治态度” 、“思想品质”、“道德行为”、“法纪素养”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 采取同学表现做出评价。评议以班级为单位,
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在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中, “学生评议”和“班主任评议”按照百分制给出,权重分别是0.6、0.4。
用公式表示为:
“思想道德素质”分=同学互评成绩X 60%+班主任评议成绩40% +加减分
同学互评成绩=同学互评评议分数之和-最高分-最低分 班级参加同学
互评人数
班主任评议成绩为:班主任在掌握大量反映学生品质特征的行为基础上得出的分值。 第十三条 加减分依据学生科、各级学生会和楼管会对班级同学日常行为的日常记录进行。 第十四条 早操签到无故漏签者一次扣 1分;被查无故旷课者一次扣 3分;被查不请假夜不归宿者
一次扣5分;
第十五条
根据《标准化学生公寓卫生实施细则》关于学生宿舍内务及卫生有关规定,每周本宿舍 卫生总评得优的宿舍成员,宿舍成员各加
0.2分。每周总评得差的宿舍成员每个人减
0.5分。
第十六条 宿舍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宿舍有违规物品,宿舍成员一次减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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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受校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扣 院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者分别扣
10分、15分、20分、25分;受
3分、5分、7分。
10分,校级加5分,院级加3分。
第十八条 受校级以上(不包括校级)通报表扬者每次加
第十九条“思想道德素质”各项指标得分累加后,根据每位学生所得的分值排序进行等级评定, 分为优、良、中、达标、待达标五等,分别记
95、85、75、65、45分,各等所占参考比例为 20% 25%
40% 10% 5%。
第七章专业理论素质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第二十条 专业理论素质是指大学生对教学计划内课程的学习、掌握程度和水平,主要培养大学 生较强的自学能力以及从事本
专业或相邻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能力。专业理论素质测评以规定课程平 均学习成绩为准,体育成绩除外。
第二十一条一学期专业理论素质分=“学生一学期内,按教学计划所学课程成绩(体育成绩除外) 的平均分”。
计算公式分别如下如下:
一学期专业理论素质分
一学年专业理论素质分
Z 一学年内所有课程考试成绩
考试课程总门数
=“学生两学期专业理论素质分的平均分”
两学期专业理论素质总分
。
一学年专业理论素质分
其中:
一、课程成绩按教务处认定的期末成绩计,复考成绩不计。
二、考试作弊或无故旷考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计入该学期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 三、办理缓考手续者,该门成绩不计入该学期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
第八章文体创新素质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第二十二条 文体创新素质是指大学生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文化、体育方面的特长、 明素养,及学创造发 生参加社会活动实践,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生产、技术等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
文体
创新素质具体包括人文素质、身体素质和创新实践素质三个指标体系。
第二十三条“文体创新素质”=“人文素质、身体素质和创新实践素质成绩的平均分。 计算公式如下:
文体创新素质分=人文素质分+身体素质分+实践创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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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人文素质测评主要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 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一、人文素质测评实行加分制。
人文素质加分的条件和标准:
学习能力、社会工作、社会实践、青年志 愿者活动、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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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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