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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维多利商业中心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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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桥铝合金门窗加工制作成品供货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TZ2012002
招标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精选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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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四月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内容 工程名称 招标人 工程建设地点 铝合金门窗面积 承包方式 标段划分 质量要求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投标人资质等级 说明与要求 锡林浩特维多利商业中心2、3楼窗加工制作成品供货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维多利项目部 锡林浩特市额尔敦路与察哈尔街交界处施工现场. 铝合金窗总面积: 约2800 ㎡ 包材料、包制作、包运输、包装卸、包工期、包质量、包安装及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分2、3楼一个标段; 合格 招标范围: 2、3楼全部铝合金窗及门联窗的制作与安装 按照主体施工单位安装进度,保证及时供应。 自筹。 1.具有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 3. 具有全国工业产品(门窗)生产许可证。 11 12 工程报价方式 投标有效期 固定综合单价形式(详见投标报价表) 投标截止后15日历天,中标单位至合同结束。 人民币伍万园整,交付形式为现金。 13 投标保证金 交付时间:2012年4月30日之前,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交付地点:通州建总集团锡盟维多利项目部财务室。 14 15 16 17 18 招标人地址 发标时间 踏勘现场 投标文件份数 锡盟维多利项目部办公室 时间: 2012年4月25日。北京时间:8:30至17:30 自行踏勘。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分开密封后,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正本”及“副本”字样。提供电子文档一份。 ##﹟###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 2012年5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自带标书到招标方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精选范本
地点:锡盟维多利商业中心通州建总项目部会议室 .
投 标 须 知
第一条 概述
1.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名称:锡林浩特维多利商业中心2#、3#楼铝合金门窗加工制作。 1.1.2 工程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额尔敦路与察哈尔街交界处。
1.1.3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 45000 平方米,其中铝合金门窗暂定 2800 平方米,具体数量尺寸以投标单位依据图纸实际计算确定。 1.1.4 建筑高度: 60 米;(地上18层,地下1层) 1.1.5 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1.1.6 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1.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 招标人
1.2.1法定名称: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1.2.2联系人:吴日新 联系电话:18648247356 孙琪明(财务总监) 13910100023
第二条 招标方式
本次采用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内部组成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设部颁发的铝合金门窗加工许可证及具有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有类似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经历和相关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第四条 招标范围及内容
4.l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是锡林浩特维多利商业中心2#、3#楼原设计基础上的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加工制作安装,即投标人应在设计院完成的室外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并根据招标方优化图纸,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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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铝合金门窗技术要求,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断桥铝型材、中空双层隔热玻璃、春光五金配件、密封胶、三元乙丙胶条等主要材料范围,结合各自的生产工艺、流程、加工、生产制作符合本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的质量和数量的铝合金门窗,并按照招标人确定的现场施工安装计划负责包装运输至施工现场安装及技术指导,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和交付,确保在保修期内进行免费保修和维护(因使用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同时提供相关门窗合格证、检测报告和门窗工程竣工验收时相关的一切资料。
4.2.招标范围:本次铝合金门窗招标的范围是锡林浩特维多利商业中心2#、3#
楼建筑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铝合金门窗、以及未载明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具体门窗数量及规格详见招标图纸及第三卷技术要求。招标人提醒投标人注意,招标人在本须知1.1.3款给出的工程量(包括门窗表中的量)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按图纸实际计算各部分的工程量。如遇招标方对门窗的变更致使工程量发生变化,以变更后的工程量为依据并最终确定工程量。
投标人按照上述招标范围报价的同时,报价要求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经济标的要求。
第五条 合同及承包方式
5.1 合同形式:中标的投标方与本次招标方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维多利项
目部签订加工制作成品合格铝合金门窗供货合同(包含安装及与安装有关的所有费用)。
5.2 本次加工制作成品合格铝合金门窗供货系指由招标方与中标的投标方签订加工制作成品铝合金门窗供货合同。负责加工、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和提供优质的安装服务和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
5.3本工程招标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及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并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格门窗成品所需要的所有加工制作成品门窗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会对其报价做出其他补偿(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4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加工,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分包、转包。 第六条 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任何答疑会议纪要(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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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和修改书:
6.1.1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6.1.2 评标办法;
6.1.3 图纸、技术及其它要求; 6.1.4 投标文件格式
6.1.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 6.1.4.2 授权委托书格式 6.1.4.3 投标函格式 6.1.4.4专业项目投标书格式 6.1.4.5 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6.1.4.6 综合单价明细表
6.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3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 6.4 招标文件的释疑: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以书面(传真或送达)或电讯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并以书面或电讯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人。 第七条 加工制作成品铝合金门窗质量和标准
7.1本招标工程门窗加工制作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7.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第八条 工期要求
投标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自报为本项目提供的生产供货能力,为本工程每天可提供 平方米的合格成品门窗(不分窗型)。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天首批货可到安装现场,首批货最大供货能力 平方米。陆续供货间隔 天陆续供货每批最大能力为 平方米。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会在以上投标人承诺的供货能力内与中标方协商供货,投标人应承诺:只要不突破以上供货能力,均同意招标方供货要求,否则可视为中标方违约,中标人愿接受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此承诺将做为招标方评价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标准。
暂定总工期:至2012年8月前将全部产品供应并窗框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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