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无人机概述
1.1 无人机概述
1.1.1 无人机驾驶航空器
无人驾驶航空器(UA: Unmanned Aircraft),是一架由遥控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RPA: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以下简称无人机。
如下图所示:
第一幅 是纸飞机;
第二幅 是我们儿童手推的那种玩具飞机; 第三幅 是DIY的一种小飞机;
第四幅 虽然很像战斗机,但是它也是纸折的。
不管它们有多么像无人的飞机,但如果没有遥控站管理、不能自主飞行,那么它都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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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
1.1.2 无人机系统
无人机系统(UAS: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也称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是指一架无人机、相关的遥控站、所需的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 如下图所示:
图1是鹰眼科技的航空箱;图2是地面站;图3是遥控器;图4、图5是无人机系统的主体——无人机。一般情况下,通过在无人机下方挂载任务设备,来决定无人机的用途。
图1
图 2
图3
图4
图5
1.1.3 无人机驾驶员和机长
1、定义:
驾驶员:又叫视距内驾驶员,即无人机驾驶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的操作方式,航空器处于驾驶员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的区域内。
机长:又叫超视距驾驶员,除视距内还可通过操作地面站进行对无人机在目视视距以外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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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方式
驾驶员:需要在机长的陪同下作业;
机长:可以单独作业。在系统运行时间内负责整个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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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无人机的分类
无人机可按飞行平台构型、用途、尺度、活动半径、任务高度等方法进行分类:
1、按平台构型无人机可分为:固定翼、旋翼、无人飞艇、伞翼、扑翼无人机等。
(1) 固定翼无人机:机翼是固定不动的 [民航客机、战斗机等] (2) 旋翼无人机:
第一类,直升机(单旋翼)
第二类,四旋翼、六旋翼、八旋翼无人机(多旋翼)
2、无人机也可以按用途分类:军用、民用
(1) 军用无人机:侦查无人机、诱饵无人机、电子对抗无人机、通信中继无人机、无人战斗机以及靶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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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用无人机:巡检无人机、监视无人机、农用无人机、气象无人机、勘探无人机、测绘无人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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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人机按尺度分类: 分类 I II III IV V VI VII XI XII 116 < W ≤ 5700 W > 5700 1.5 < W ≤ 4 4 < W ≤ 15 15 < W ≤ 116 植保类无人机 无人飞艇 可100米之外超视距运行的I、II类无人机 150 < W ≤ 5700 空机质量(千克) 0 ? 地方政府(例如当地公安部门)对于I、II类无人机重量界限低于本表规定的,以地方 政府的具体要求为准。 4、按活动半径分类:超近、近、短、中、远程无人机。 超近程无人机活动半径:15km以内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