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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续表 TSG T7001—2009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4 轿4.1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 厢 与轿顶 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对 重 电气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 (平 装置 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C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衡 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 检验方法 (1) 目测检修运行 控制装置、停止装 置和电源插座的 设置; (2) 操作验证检修 重) 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 运行控制装置、安 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全装置和停止装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 置的功能 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者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 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 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 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 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 “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 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 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3)轿顶应当装设 2P+PE 型电源插座 4.2 井道壁离轿顶外侧边缘水平方向自由距离超过 目测或者测量相 轿顶 0.30m 时,轿顶应当装设护栏,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关数据 护栏 (1)由扶手、0.10m 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 C 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2)当护栏扶手外缘与井道壁的自由距离不大于 0.85m 时,扶手高度不小于 0.70m;当该自由距离大于 0.85m 时,扶手高度不小于 1.10m; (3)护栏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 0.15m 之内,并且 其扶手外缘和井道中的任何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 于 0.10m; (4)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者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符号或 者须知 4.3 如果轿厢设有安全窗(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操作验证 安全 (1)设有手动上锁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 窗 启,用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 (门) (2)轿厢安全窗不得向轿厢内开启,并且开启位置不 C 超出轿厢的边缘,轿厢安全门不得向轿厢外开启, 并且出入路径没有对重(平衡重)或者固定障碍物;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 21 —如文档对你有用,请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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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方法 4 轿4.4 轿厢 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平衡重)之间的距离应当不 测量相关数据 厢 与和对重 小于 50mm 对 重 (平衡 (平 重)间 衡 距 重) C 目测 4.5 对(1)对重(平衡重)块可靠固定; (2)具有能够快速重 (平识别对重(平衡重)块数量的措施 (例如标明对重块衡 重)的数量或者总高度) 块 B 下述各额定载 测量计算轿厢有 4.6 (1)轿厢有效面积应当符合下述规定。轿厢 重量对应的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允许增加不大于所列 效面积 面积 值 5%的面积。 QSQSQSQSC ①②①②①②①②100③ 180④ 225 300 375 400 450 0.37 0.58 0.70 0.90 1.10 1.17 1.30 525 600 630 675 750 800 825 1.45 1.60 1.66 1.75 1.90 2.00 2.05 900 975 1000 1050 1125 1200 1250 2.20 2.35 2.40 2.50 2.65 2.80 2.90 1275 1350 1425 1500 1600 2000 2500⑤ 2.95 3.10 3.25 3.40 3.56 4.20 5.00 对于汽车电梯,额定载重量应当按照单位轿厢有效 面积不小于 200kg/m2 计算。 注 A-5:①额定载重量,kg;②轿厢最大有效面积,m2; ③一人电梯的最小值;④二人电梯的最小值;⑤额定载重 量超过 2500kg 时,每增加 100kg,面积增加 0.16m2。对中 间的载重量,其面积由线性插入法确定 (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 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 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 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且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 22 —检查层站装卸区 域额定载重量标 志、电梯专用等措 施 如文档对你有用,请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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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4 轿4.7 检验方法 (1)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 目测 厢 与轿厢 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制造单位名称或者商 对 重 内铭 标;改造后的电梯,铭牌上应当标明额定载重量及 (平 衡 重) 牌和 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改造单位名称、 标识 改造竣工日期等; C (2)设有 IC 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的出口层选层按 钮应当采用凸起的星形图案予以标识,或者采用比 其他按钮明显凸起的绿色按钮 4.8 紧急 照明 和 报警 装置 B 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 接通和断开紧急 紧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以便与救援服务持 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 30m 时,在轿厢和机房(或 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 置的供电来自本条(1)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 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 他操作 报警装置的正常 证紧急报警装置 的功能;断开正常 照明供电电源,验 证紧急照明的功 能 通紧急照明电 源;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供电电源,分别验 4.9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 目测或者测量相 地坎小于 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关数据 护 脚板 C 4.10 设置当轿厢内的载荷超过额定载重量时,能够发出 进行加载试验,验 超载 警示信号,并且使轿厢不能运行的超载保护装置。 证超载保护装置 保护 该装置最迟在轿厢内的载荷达到 110%额定载重量 的功能 装置 (对于额定载重量小于 750kg 的电梯,最迟在超载 C 量达到 75kg)时动作,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 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 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4.11 (1)安全钳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 (1) 对照检查安全 调 安全 号、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 钳型式试验证书、钳 B 志,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试证书和铭牌; (2)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 目测电气安全 装者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置的设置 — 23 —如文档对你有用,请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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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5.1 5 悬挂 装悬挂 装 置 、 补置、 偿 装补偿 置 及装置 旋 转的磨 部 件损、 防 护 断 丝、 变形 等情 况 C 检验方法 (1) 用钢丝绳探伤 仪或者放大镜全 长检测或者分段 抽测;测量并判断 钢丝绳直径变化 情况。测量时,以 相距至少 1m 的两 ③钢丝绳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 钢丝绳类型90%; 断丝的形式 点进行,在每点相 ④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6×19 8×19 9×19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 互垂直方向上测 均布在外层绳股上 24 30 34 量两次,四次测量 8 1011 等不得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集中在一或者两根外层绳股 值的平均值,即为 上 钢丝绳的实测直 一根外层绳股上相邻的断丝 4 4 4 径; 股谷(缝)断丝 1 1 1 (2) 采用其他类型 注:上述断丝数的参考长度为一个捻距,约为 6d(d 表示钢 悬挂装置的 , 按照 丝绳的公称直径,mm) 制造单位提供的 方法进行检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 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 折; ②一个捻距内出现的断丝数大于下表列出的数值 时: 5.2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 目测,或者按照制 端部 造单位的规定进 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固定 对于强制驱动电梯,应当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 行检验 C 或者至少用 3 个压板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筒上。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 造单位的规定 5.3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2)应当使用电(1) 目测补偿绳 补偿 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 紧位置; (链)端固定情况; 装置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 3.5m/s 时,还应当设置 (2) 模拟断绳或者 C 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 防跳装置动作时 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的状态,观察电气 安全装置动作和 电梯运行情况 5.4 对于强制驱动电梯,钢丝绳的卷绕应当符合以下要 目测 钢丝 求: 绳的 (1)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卷筒的绳槽中至少保 卷绕 留两圈钢丝绳; C (2)卷筒上只能卷绕一层钢丝绳; (3)有措施防止钢丝绳滑脱和跳出 — 24 —如文档对你有用,请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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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5 悬挂 装置 、 补偿 装置 及 旋转 部件 防护 检验方法 对于允许按照 GB 7588—1995 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 电梯,可以按照以下要求检验: ①采用悬臂式曳引轮或者链轮时,有防止钢丝绳脱 离绳槽或者链条脱离链轮的装置,并且当驱动主机 不装设在井道上部时,有防止异物进入绳与绳槽之 间或者链条与链轮之间的装置; ②井道内的导向滑轮、曳引轮、轿架上固定的反绳 轮和补偿绳张紧轮,有防止钢丝绳脱离绳槽和进入 异物的防护装置 6 轿6.1 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 35mm 测量相关尺寸 门 与 门地 层门 坎距 离 C 6.2 层门和玻璃轿门上设有标识,标明制造单位名称、 对照检查层门和 门标 型号,并且与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 玻璃轿门的型式试 识 验证书和标识 C 6.3 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测量相关尺寸 门间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 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 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 隙 于 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0mm; C (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 150N 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 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 30mm,对于中 分门其总和不大于 45mm 6.4 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有防止儿童的手被 目测 玻璃 拖曳的措施 门防 拖曳 措施 C — 25 —5.5 如果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设 轿厢以检修速度 松绳 置检查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当其中一根钢 运行,使松绳(链) (链) 丝绳(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当停止运 电气安全装置动 保护 行 作,观察电梯运行 B 状况 5.6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 目测 旋转 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 部件 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 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 的防 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者链条因松 护 弛而脱离绳槽或者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者链 C 与链轮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