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我省首批农作物种质资源
保护名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浙农办[2010]41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0.07.09 【实施日期】2010.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我省首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的通知
(浙农办〔2010〕41号)
各市农业局:
为有序推进我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工作,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依据《浙江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荐省首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本辖区内近几年普查收集的各类农作物种质资源,要求其普查的基本信息和主要特征特性等普查数据较完整、准确,今年10月底前能征集到其繁殖材料或能在其原产地考察种植现场。
二、推荐原则:以地方特色农家品种为重点,具有较好开发利用前景或较高育种利用 1 / 2
价值以及面临濒危流失,并具有一方面或几方面的优异特性。
三、推荐方式与数量:各市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办公室(市种子管理站)牵头做好推荐组织工作,在组织所属县(市、区)推荐基础上,会同农作、经作(包括林特)等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推荐工作。各市推荐数量原则上控制在20个以内。 四、有关要求:各市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办公室组织填写《浙江省首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推荐表》,经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上报,同时提供推荐保护种质资源介绍(内容包括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别名)、来源与分布、特征、特性、栽培要点、综合评价、提供单位),已有专家鉴定意见的一并附上,于8月15日前报省种子总站,同时通过农民信箱发电子文档给省种子总站童琦珏。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附件:
浙江省首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推荐表
推荐单位:
(加盖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10年8月 日 序号 品种名称 别 名 作物种类 资源类别 资源保存现状 资源分布区域 主要推荐理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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