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
则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一、中成药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1.辨证用药依据中医理论,辨认、分析疾病的证候,针对证候确定具体治法,依据治法,选 定适宜的中成药。
2.辨病辨证结合用药辨病用药是针对中医的疾病或西医诊断明确的疾病,根据疾病特点选用
相应的中成药。临床使用中成药时,可将中医辨证与中医辨病相结合、西医辨病与中医辨证相结合,
选用相应的中成药,但不能仅根据西医诊断选用中成药。
3.剂型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体质强弱、病情轻重缓急及各种剂型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剂型。
4.使用剂量的确定对于有明确使用剂量的,慎重超剂量使用。有使用剂量范围的中成药,老
年人使用剂量应取偏小值。
5.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的,不采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 或滴注给药。
6.使用中药注射剂还应做到:
(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辨证施药,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中药注射剂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和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必要时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尤其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二、联合用药原则
(一)中成药的联合使用
1.当疾病复杂,一个中成药不能满足所有证候时,可以联合应用多种中成药。 2.多种中成药的联合应用,应遵循药效互补原则及增效减毒原则。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
3.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避免重复使用。
4.合并用药时,注意中成药的各药味、各成分间的配伍禁忌。 5.一些病证可采用中成药的内服与外用药联合使用。
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应遵循主治功放互补及增放减毒原则,符合中医传统配伍理论的要求,无配伍禁忌。
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时,应谨镇考虑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需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严禁混合配伍,应分开使用。除有特殊说明,中药注射剂不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种同时共用一条通道。 (二)中成药与西药的联合使用
针对具体疾病制定用药方案时,考虑中西药物的主辅地位确定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
中成药与西药如无明确禁忌,可以联合应用,给药途径相同的,应分开使用。 应避免副作用相似的中西药联合使用,也应避免有不良相互作用的中西药联合使用。
中西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谨镇联合使用。如果中西药注射剂确需联合用药,应根据中西医诊断和各自的用药原则选药,充分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尽可能减少联用药物的种数和剂量,根据临床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中西注剂剂联用,尽可能选择不同的给药途径(如穴位注射、静脉注射)。必须同一途径用药时,应将中西药分开使用,谨慎考虑两种注射剂的使用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严禁混合配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