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6) (1~3/共3题)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 给定资料
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引入竞争机制,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等诸多关系的深刻调整,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也有利于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材料1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城乡二元体制和单位制,即可实现对社会的严格管理,所以政府的主要职能集中在政治稳定和经济调节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活力被不断激发,社会流动性增强,社会需求也呈现多元化趋势。这就要求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的主要职能也正在从经济调控和市场监管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在国际社会已经普遍存在,在我国尚处于方兴未艾的阶段。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会议明确,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 材料2 在F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早已不是一件新鲜事。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最早的探索实践便源于F市:1996年,F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将建成的罗山市民休闲中心交由F市基督教青年会管理,并于1998年将政府养老服务一并委托。此后,随着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市政绿化养护、物业管理等服务类项目相继进入F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如今,公共服务项目进入政府采购的范围逐年扩大,上亿元的公共服务采购项目已不鲜见——2012年,F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的上亿元的服务采购项目有6个,2013年增至11个。这充分说明F市的公共服务采购项目正向大型化迈进。
与货物、工程不同,服务类采购的对象是一种无形的产品,各类型服务的行业标准完善程度参差不齐、服务质量难以衡量。服务类产品的这一特点,与当前政府大力推动公共服务采购形成了明显的矛盾。如何既保证公共服务的质量又能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模,便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面对这一困境,F市政府的解决办法是借用集中采购机构的专业力量,为广大市民提供最优质的公共服务。
F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部长冯正风认为,购买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而推行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也为公共财政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更好的机制保障。 查阅历年来F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可以发现,从2011年开始,F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服务类采购品目持续增加,服务采购对象也从最初的印刷、工程监理、公车“三定”等服务于政府机关的基础性内容向会展服务、节能服务、课题研究、科技经纪等技术含量高、服务范围广的领域进行扩展。在2013年8月出台的《F市2014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中,被列入集中采购范围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多达29项,且多为公共服务性质。 目前,F市公共服务集中采购已覆盖“三农”、城市管理、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如F市政府采购中心曾参与世博会600天行动计划、残疾人阳光康复中心建
设、市民健康电子档案信息工程、市政公路大中修及养护、文化场馆建设运行管理及开馆布展、各行各业的咨询服务热线建设、大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保险、图书馆图书等采购或配套采购项目。
F市政府采购中心结合F市推进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和组织评估服务、审计服务、会展服务、课题研究、培训服务、保险服务、法律服务、物业服务、道路养护等公共服务项目采购。根据统计,2013年,F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共服务类项目的预算金额为37.568亿元,最终完成合同金额33.8亿元,节约资金3.768亿元,节约率为10.03%,公共服务采购合同金额占集中采购总规模比重达52.24%。
为了向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F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每一个涉及公共服务的采购项目都力求做到尽善尽美。中心采购三科2013年承担的F市大剧院大修改造工程的采购项目,充分提高了采购中心应对综合、复杂、大型、重点工程的采购能力。 材料3
“十二五”以来,S市全市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全民健身实事工程建设等支出的年均增幅超过15%,这个速度高于S市地方财政收入增幅。目前,S市群众体育人均事业经费为15.8元。
S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介绍,S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S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要求,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
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主体多元化、健身生活化、资源信息化、服务便民化,着力保障广大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满足市民健身需求的过程中,S市努力突破发展瓶颈,创新工作方式,探索以市民体育大联赛为平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大对体育社会组织办赛的扶持力度。
2013年,S市对承办市民体育大联赛的11个体育协会采取“政府承担、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方式进行扶持,获扶持资金520万元。2014年,在“政府主导、社团主办、媒体宣传、中介参与、企业支持”的工作理念下,S市通过公开招投标,以“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和开展赛事项目绩效评价“以奖代补”三种方式,将大联赛38个单项赛事的承办权交到34个体育协会手中,分别给予5万至40万元不等的引导资金。 S市副市长赵雯认为,通过招投标,一是实现了“多数人做多数人的事”,真正做到了将社会性事务交给社会组织去做,实现了服务主体的社会化、多元化;二是实现了“从闭门办体育”到“开门办体育”的转变,拓宽了群众体育的参与面;三是调动了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增强了体育协会的市场意识和竞争能力,提升了体育协会自我发展的能力。 材料4
在各地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财政预算管理上的弊端及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管理问题突出,违规、垄断、暗箱操作、逆向选择等现象多发,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回扣高达40%,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为寻租与腐败的新灾区。
相关调研显示,目前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支出、专项经费,彩票公益金,行政性事业收费等。但在一些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相关财政资金被挪用、截留、侵占等现象突出,设租、寻租等贪腐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越是公共财政支出多的地方,越容易发生寻租与腐败行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副主任吕艳滨说,资金管理方面的缺陷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的神秘过程,形成了寻租与腐败的易发领域。 调研中发现,在已经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地区,有些部门政府购买的资金甚至已占部门预算较高比例,但政府购买资金并未在该单位预算中单列,购买服务的资金来源繁杂,资金使用随意性大。
“除了纳入预算,具体到预算科目也需要调整。”某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小川教授说,目前我国财政预算公开一般采用功能分类,这种分类中并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科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具体支出分散在业务经费、人员经费、三公经费等很多科目中,没有人能看明白、说清楚,即便政府部门公布了详版账本,也鲜有人能准确地算出真实数据,加剧了“乱花钱”的风险。
某地政府采购中心的负责人说,按国际惯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时,购买方只负责监督被购买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它们跟财政资金不直接发生关系,财政资金是由财政部门在审核购买合同后直接支付到被购买方手中的。
但目前在我国,除广东、上海市、无锡、宁波等少数地方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绝大部分还没有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来实施。由于缺乏公开竞争,社会组织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需求并不了解,直接影响了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壮大,而且还容易出现违规、垄断、暗箱操作等问题。
“目前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普遍没有实行绩效管理,更没有真正实行‘评估兑现’。”一位财政系统官员表示,各部门对政府购买服务的选择受到专项资金部门化的倾向影响,一方面,有的部门力推缺乏资金保障的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以此作为争取专项资金的工具;另一方面,有的部门对专项资金预算已作安排、已有足额资金保障的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缺乏积极性。财政资金“养事”不“养人”的初衷未完全达到,部分试点项目资金拨付处于“换汤不换药”的状态。
此外,调研发现,我国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主要集中在市、县政府以及街道等基层政府,省级实施的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偏少,核心问题就出在现行资金分配方式上。现行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是由省级财政部门分配到部门或者转移给市县,但事实上是部门和市县在项目的选择上起着决定性作用,财政部门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管难以真正开展。 一些专家认为,在公共财政的购买支出体系不够完善的条件下,需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创新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框架和资金运作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科学、稳定的财力保障。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如果没有科学规范的方法,长远来看政府支出的压力不是缩小了,而是增大了。对此,他建议政府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增加对购买公共服务的专门预算,使之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此外,针对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评估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必要的标准与规范,他认为,应该制定严格的项目评估标准与制度,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使用行为。
也有专家建议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做账。刘小川教授说,“虽然现在财政公开要细化到‘项’,但却是以项目的支出功能和政府职能来编的,这样的弊端是比较笼统、模糊,但若是按经济分类做账,即使公布到‘款’,依然可以知晓政府的钱用于何处。”
包括吕艳滨在内的多位专家认为,为规范政府购买行为,应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招标方式、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机制,将购买、委托、评估、认证、问责等诸环节纳入相应的法定程序,为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制度化的渠道,为“购买服务”纳入公共财政体制提供政策依据和切实保证。 一位财政系统的官员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际上是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的重大变革,会直接影响到有关部门的资金使用权。因此,在统一政府各有关部门认识的基础上,也要广泛听取各部门对推行这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尽快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管理办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管理办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操作程序规范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办法等系列制度,以增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可操作性。 材料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