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曾宪义·第五版)
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国法的起源
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 法律产生的三个规律
二、中国国家和法的起源及其依据 三、中国古代关于法律起源的几种观点
四、中国古代“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其含义 第二节 夏代的法律制度 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
夏代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恭行天罚”的神权法思想 二、夏代的《禹刑》
关于《禹刑》的由来、性质及内容 三、文献记载所见中国古代最早的军法 甘誓
四、夏代的监狱 夏台或均台
第三节 商代的法律制度 一、商代法律思想的发展 敬鬼神 二、《汤刑》及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 (一)商代的立法概况 《汤刑》、汤之官刑、弃灰之法 (二)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 刑、王命和单行法规 三、主要罪名及刑名 (一)主要罪名 不吉不迪、颠越不恭 (二)刑名
1.文献记载所见商代的刑罚 2.甲骨文所见商代的刑罚 (1)墨刑 (2)劓刑 (3)刖刑 (4)宫刑 (5)死刑
四、商代的民事、婚姻、继承制度 五、商代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及审判活动 (二)监狱
第二章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
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及其影响
将 以德配天、敬天保民 的治国方略运用于法制方面,就是要求 明德慎罚,即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立法、司法必须宽缓、审慎,执行刑罚更要慎重。 二、“礼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特征
周礼: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礼节仪式 礼治:儒家将周礼发展成“为国以礼“的礼治 基本原则:亲亲(孝)、尊尊(忠)、长长、男女有别。亲亲、尊尊为西周立法的指导思想 基本特征: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 第二节 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 一、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 (一)西周的立法概况 九刑、吕刑、周公制礼 (二)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 礼 刑 誓 诰 命
二、礼的渊源、性质及作用 (一)礼的渊源 祭祀
(二)礼的性质及作用
礼的很多规范实质上具有法律的性质 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作用 三、礼与刑的关系
一般认为,礼与刑是西周法的两个组成部分,两者目的是一致的,都是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第三节 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 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 西周的刑罚体系: 五刑 五罚 五过
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
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 (一)区分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 (二)罪人不孥 (三)罔厉杀人 (四)罪疑从轻 (五)同罪异罚 (六)宽严适中
第四节 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所有权的转变 (二)契约关系
买卖契约 借贷契约 租赁契约 二、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 (一)婚姻管理的专门机关
(二)婚姻关系的缔结 (三)同姓不婚的原则 (四)“六礼”
是西周时期礼制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五)“七出” 、“三不去“ 三、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 嫡长子继承制
第五节 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 一、西周时期的主要司法机关 三有司 司寇
二、西周时期的主要诉讼制度 1、起诉 2、审理
“五听”的审讯方法:辞、色、气、耳、目 3、判决
三、西周时期的监狱制度 圜土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社会变迁与儒法学派的主要法律思想 一、春秋以后的社会变迁及其影响 二、儒家学派及其主要法律思想 礼治、德治和人治
三、法家学派及其主要法律思想 以法为本,法势术相结合
第二节 春秋末期的“铸刑鼎”事件 一、春秋末期的“铸刑鼎”事件
(一)郑国、晋国“铸刑鼎”公布法律 (二)所引起的争论
(三)事件产生的社会条件 二、公布法律的历史意义
第三节 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发展及《法经》 一、战国时期法制发展概况 (一)战国时期的成文法运动 (二)各诸侯国法律制度的转型 1、法律性质的转变 2、法律内容的变化 3、司法组织及其活动 二、《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地位 1、体例与主要内容
诸法合体而以刑为主的法典 2、历史地位/意义
第四节 商鞅变法与秦国法制的发展 一、商鞅变法的主要过程和主要内容
改法为律
二、商鞅变法对秦国法制的影响及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
第四章 秦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统一后秦代法制发展概况 一、秦代法制的指导思想 1、重刑主义 2、统一法律
二、睡虎地秦墓竹筒与秦代主要法律形式 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如下: 1、律 2、令
3、式(程序的文书程式) 4、廷行事(判例)
5、法律答问(律文解释) 三、秦代法制的基本特色 1、轻罪重罚 2、法网严密
第二节 秦代的行政法律规范 一、主要行政法律规范 二、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关于官吏的考核: 1、上计法 2、考课法
第三节 秦代的刑事法律 一、主要罪名 二、刑罚体制 1、生命刑 2、身体刑
3、劳役刑(相对于后世的徒刑) 4、财产刑 5、身份刑 6、流放刑 7、耻辱刑 三、刑法原则
1、区分故意与过失 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 3、自首从轻 4、规定刑罚时效 5、共犯加重 6、合并论罪
第四节 秦代的民事、经济法律规范 一、主要民事制度
所有权、婚姻与家庭关系
二、主要经济法律规范
第五节 秦代的司法诉讼制度 一、秦代的司法机关 廷尉
二、主要诉讼制度 公室告:家庭以外的人 非公室告:家庭以内的人 三、秦代的监察制度及其影响 御史大夫
第五章 汉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汉代法律指导思想的变化
一、汉初的政治形势与黄老学派“无为而治”的思想 二、“独尊儒术”的原因与过程 三、法律的“儒家化”及其影响 即儒家思想的法律化 春秋决狱,是指在遇到义关伦常而现行法律无明文规定或虽有明文规定但却有碍伦常时,使用儒家经典《春秋》所载的有关事例及其体现的道德原则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引经决狱,引经注律
第二节 两汉的主要立法及法律形式 一、汉初的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果 九章律 傍章律 左官律
二、东汉对西汉法律的继承与改造 释放奴婢与减轻刑罚
三、汉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1、律 2、令
3、比(决事比,判例) 4、法律注释著作 5、《春秋》经
第三节 汉代的刑法制度及刑罚改革 一、汉代对秦代刑法的继承与发展 刑罚种类与罪名两个方面 二、西汉前期的刑罚改革 刑罚改革内容及其意义 三、法律原则的发展
把德主刑辅作为其立法指导思想,影响到汉代的法律原则 1、关于尊老怜幼的原则(儒家尊老怜幼道德原则法律化)
2、关于亲属容隐的原则(儒家提倡的家族道德观念转化为法律原则)
3、关于贵族官僚有罪先请的原则(儒家所提倡的宗法道德的维护、与等级伦理的礼一致) 第四节 汉代的行政、民事、经济制度 第五节 汉代的司法制度 一、主要司法机关 中央审判机构:廷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