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观检查、电气试验、手动盘转和试运转,有异常情况。
说明:7.2.2 关于电动机是否要抽芯是有争论的,有的认为施工现场条件没有制造厂车间内条件好,在现场拆卸检查没有好处,况且有的制造厂说明书明确规定不允许拆卸检查(如某些特殊电动机或进口的电动机);另一种意见认为,电动机安装前应做抽芯检查,只要在施工现场找一个干净通风、湿度在允许范围内的场所即可,尤其是开启电动机一定要抽芯检查。为此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第3.2.2条对是否要抽芯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同时也明确了制造厂不允许抽芯的电动机要另行处理。可以理解为电动机有抽芯检查的必要,而制造厂又明确说明不允许抽芯,则应召集制造厂代表会同协商处理,以明确责任。
7.2.3 电动机抽芯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圈绝缘层完好、无伤痕,端部绑线不松动,槽固定、无断裂,引线,焊接饱满,内部清洁,通风孔道无堵塞;
2 轴承无锈斑,注油(脂)的型号、规格和数量正确,转子平衡块紧固,平衡螺丝锁紧,
风扇叶片无裂纹;
3 连接用紧固件的防松零件齐全完整; 4 其他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特有要求。 说明:
7.2.3 本条仅对抽芯检查的部位和要求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7.2.4 在设备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最小距离应大于8mm,否则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 说明:
7.2.4 本条是对操作过电压引起放电,避免发生事故作出的规定。与有关制造标准相协调一致。
8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8.1 主控项目
8.1.1 发电机的试验必须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说明:
8.1.1在建筑电气工程中,自备电源的柴油发电机,均选用380V/220V的低压发电机,发电机在制造厂均做出厂试验,合格后柴油发动机组成套供货。安装后应按本规范规定做交接试验。
由于电气交接试验是在空载情况下对发电机性能的考核,而负载情况下的考核要和柴油机有关试验一并进行,包括柴油机的调速特性能否满足供电质量要求等。
8.1.2 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柜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 MΩ;塑料绝缘电缆馈电线路直流耐压试验为2.4kV,时间15min,泄露电流稳定,无击穿现象。 说明:
8.1.2 由柴油发电机至配电室或经配套的控制柜至配电室的馈电线路,以绝缘电线或电力电缆来考虑,通电前应按本条规定进行试验;如馈电线路电封闭母线,则应按本规范对封闭母线的验收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
8.1.3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说明:8.1.3 核相是两个电源向同一供电系统供电的必经手续,虽然不出现并列运行,但相序一致才能确保用电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8.1.4 发电机中性线(工作零线)应与接地干线直接连接,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8.2 一般项目
8.2.1发电机组随带的控制柜接线应正确,紧固件紧固状态良好,无遗漏脱落。开关、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正确,验证出厂试验的锁定标记应无位移,有位移应重新按制造厂试验标定。 说明:
8.2.1 有的柴油发电机及其控制柜、配电柜在出厂时已做负载试验,并按产品制造要求对发电机本体保护的各类保护装置做出标定或锁定。考虑到成套供应的柴油发电机,经运输保管和施工安装,有可能随机各柜的紧固件发生松动移位,所以要认真检查,以确保安全运行。
8.2.2 发电机本体和机械部分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8.2.3 受电侧低压配电柜的开关设备、自动或手动切换装置和保护装置等试验合格,应按设计的自备电源使用分配预案进行负荷试验,机组连续运行12 h无故障。
说明:8.2.3与柴油发电机馈电有关的电气线路及其元器件的试验均合格后,才具有作为备用电源的可能性。而其可靠性检验是在建筑物尚未正式投入使用,按设计预案,使柴油发电机带上预定负荷,经12h连续运转,无机械和电气故障,方可认为这个备用电源是可靠的。
现行国家标准《工频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GB2820第7.14“额定工况下的连续试运行”也明确指出:“连续运行12h内应无漏油、漏水、漏气等不正常现象”。
9 不间断电源安装 9.1 主控项目
9.1.1 不间断电源的整流装置、逆变装置和静态开关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内部结线连接正确,紧固件齐全,可靠不松动,焊接连接无脱落现象。 说明:9.1.1 现行国家标准《不间断电源设备》GB7260中明确,其功能单元由整流装置、逆变装置、静态开关和蓄电池组四个功能单元组成,由制造厂以柜式出厂供货,有的组合在一起,容量大的分柜供应,安装时基本与柜盘安装要求相同。但有其独特性,即供电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是由设计根据负荷性质对产品提出特殊要求,因而对规格型号的核对和内部线路的检查显得十分必要。
9.1.2 不间断电源的输入、输出各级保护系统和输出的电压稳定性、波形畸变系数、频率、相位、静态开关的动作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试验调整必须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说明:
9.1.2 不间断电源的整流、逆变、静态开关各个功能单元都要单独试验合格,才能进行整个不间断电源试验。这种试验根据供货协议可以在工厂或安装现场进行,以安装现行试验为最佳选择,因为如无特殊说明,在制造厂试验一般使用的
是电阻性负载。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9.1.3 不间断电源装置间连线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 MΩ。 9.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说明:
9.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通过接地装置引入干线做重复接地,有利于遏制中心点漂移,使三相电压均衡度提高。同时,当引向不间断电源供电侧的中性线意外断开时,可确保不间断电源输出端不会引起电压升高而损坏由其供电的重要用电设备,以保证整幢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9.2 一般项目
9.2.1安放不间断电源的机架组装应横平竖直,水平度、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紧固件齐全。 说明:
9.2.1 本条是对机架组装质量的规定。
9.2.2 引入或引出不间断电源装置的主回路电线、电缆和控制电线、电缆应分别穿保护管敷设,在电缆支架上平行敷设应保持150mm的距离;电线、电缆的屏蔽护套接地可靠,与接地干线就近连接,紧固件齐全。 说明:
9.2.2 为防止运行中的相互干扰,确保屏蔽可靠,故作此规定。
9.2.3 不间断电源装置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9.2.4 不间断电源正常运行时产生的A声级噪声,不应大于45dB;输出额定电流为5A及以下的小型不间断电源噪声,不应大于30dB。 说明:
9.2.4 本条是对噪声的规定。既考核产品制造质量,又维护了环境质量,有利于保护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10 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 10.1 主控项目
10.1.1 试运行前,相关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试验合格。 说明:
10.1.1 建筑电气工程和其他电气工程一样,反映它的施工质量有两个方面,一是静态的检查否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另一是动态的空载试运行及与其他建筑设备一起的负荷试运行,试运行符合要求,才能最终判定施工质量为合格。鉴于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时间为安装阶段,即静态的验收阶段,而施工的最终阶段为试运行阶段,两个阶段相隔时间很长,用在同一个分项工程中来填表检验很不方便,故而单列这个分项,把动态检查验收分离出来,更具有可操作性。
电气动力设备试运行前,各项电气交接试验均应合格,而安装试验的核心是承受电压冲击的能力,也就是确保了电气装置的绝缘状态良好,各类开关和控制保护动作正确,使在试运行中检验电流承受能力和冲击有可靠的安全保护。 10.1.2 现场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交接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说明:10.1.2 在试运行前,要对相关的现场单独安装的各类低压电器进行单体的试验和检测,符合本规范规定,才具有试运行的必备条件。与试运行有关的成套柜、屏、台、箱、盘已在试运行前试验合格。
10.2 一般项目
10.2.1成套配电(控制)柜、台、箱、盘的运行电压、电流应正常,各种仪表指示正常。 说明:
10.2.1 试运行时要检测有关仪表的指示,并做记录,对照电气设备的铭牌标示值有否超标,以判定试运行是否正常。 10.2.2 电动机应试通电,检查转向和机械转动有无异常情况;可空载试运行的电动机,时间一般为2h记录空载电流,且检查机身和轴承的温升。 说明:
10.2.2 电动机的空载电流一般为额定电流的30%(指异步电动机)以下,机身的温升经2h空载试运行不会太高,重点是考核机械装配质量,尤其要注意噪声是否太大或有异常撞击声响,此外要检查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如滚动轴承润滑油脂填充量过多,会导致轴承温度过高,且试运行中温度上升急剧。 10.2.3 交流电动机在空载状态下(不投料)可启动次数及间隔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无要求时,连续启动2次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5min,再次启动应在电动机冷却至常温下。空载状态(不投料)运行,应记录电流、电压、温度、运行时间等有关数据,且应符合建筑设备或工艺装置的空载状态运行(不投料)要求。
说明:10.2.3 电动机启动瞬时电流要比额定电流大,有的达6-8倍,虽然空载(设备不投料)无负荷,但因被拖动的设备转动惯量大(如风机等),启动电流衰减的速度慢、时间长。为防止因启动频繁造成电动机线圈过热,而作此规定。调频调速启动的电动机要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确定启动的间隔时间。
10.2.4 大容量(630A及以上)导线或母线连接处,在设计计算机负荷运行情况下应做温度抽测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设计值。 说明:
10.2.4 在负荷试运行时,随着设备负荷的增大,电气装置主回路的负荷电流也增大,直至达到设计预期的最大值,这时主回路导体的温度随着试运行时间延续而逐渐稳定在允许范围内的最高值,这是正常现象。只要设计选择无失误,主回路的导体本身是不会有问题的,而要出现故障的往往是其各个连接处,所以试运行时要对连接处的发热情况注意检查,防止因过热而发生故障。这也是对导体连接质量的最终检验。过去采用观察连接处导体的颜色变化或用变色漆指示;一般不能用测温仪表直接去测带电导体的温度,可使红外线遥测温度仪进行测量,也是使用单位为日常维护需要通常配备的仪表。通过调研,反馈意见认为以630A为界较妥。
10.2.5 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及指示,应与工艺装置的设计要求保持一致。 说明:
10.2.5 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在手动或点动时已经确认与工艺装置要求一致,但在联动试运行时,仍需仔细检查,否则工艺的工况会出现不正常,有的会导致诱发安全事故。
11 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 11.1 主控项目]
11.1.1 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说明:
11.1.1 母线是供电主干线,凡与其相关的可接近的裸露导体要接地或接零的理由主要是:发生漏电可导入接地装置,确保接触电压不危及人身安全,同时也给具有保护或讯号的控制回路正确发出讯号提供可能。为防止接地或接零支线线间的串联连接,所以规定不能作为接地或接零的中间导体。
11.1.2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界限端子,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母线的各类搭接连接的钻孔直径和搭接长度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用力矩扳手拧紧钢制连接螺栓的力矩值符合本规范录D的规定:
2 母线接触面保持清洁,涂电力复合脂,螺栓孔周边无毛刺;
3 连接螺栓两侧有平垫圈,相邻垫圈间有大于3mm的间隙,螺母侧装有弹簧垫圈或锁紧螺母;
4 螺栓受力均匀,不使电器的接线端子受额外应力。 说明:
11.1.2 建筑电气工程选用的母线均为矩形铜、铝硬母线,不选用软母线和管型母线。本规范仅对矩形母线的安装作出规定。所有规定均与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一致。其中第3款对“垫圈间应有大于3mm的间隙”是指钢垫圈而言。
11.1.3 封闭、插接式母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母线与外壳同心,允许偏差为±5mm;
2 当段与段连接时,两相邻段母线及外壳对准,连接后不使母线及外壳受额外应力;
3 母线的连接方法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说明:
11.1.3 由于封闭、插接式母线是定尺寸按施工图订货和供应,制造商提供的安装技术要求文件,指明连接程序、伸缩节设置和连接以及其他说明,所以安装时要注意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11.1.4 室内裸母线的最小安全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说明:
11.1.4 安全净距指带电导体与非带电导体间的空间最近距离。保持这个距离可以防止各种原因引起的过电压而发生空气击穿现象,诱发短路事故等电气故障,规定的数值与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一致。
11.1.5 高压母线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必须按本规范第3.1.8条的规定交接试验合格。 说明:
11.1.5 母线和其他供电线路一样,安装完毕后,要做电气交接试验。必须注意,6kv以上(含6kv)的母线试验时与穿墙套管要断开,因为有时两者的试验电压是不同的。
11.1.6 低压母线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