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10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中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2.10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管理办

法(修订中)

重文理教〔2009〕8号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国家级、市级和校级三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大学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

第三条 管理机构。学校校长为质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学部部长、副部长、各二级学院院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部,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本二级学院质量工程建设责任人。

(二)项目管理

第四条 质量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依照项目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制订项目建设计划; (二)组织项目建设工作,把握项目的总体水平和项目计划实施进度;

(三)按规定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 (四)自我评价项目建设效果;

(五)宣传、展示项目建设成果,推进项目建设成果应用。 第五条 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如校级项目确需调整的,项目单位须提交书面申请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第六条 申报立项。学校质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市项目指南提出相关申报要求,相关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七条 年度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建设计划以及教育部、市教委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和建设任务书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项目组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进展情况;(二)资金使用情况;(三)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下一年度的建设计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一)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二)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三)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四)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八条 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周期根据各类项目要求确定,建设期满需要接受验收。验收采用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进入项目

单位实地验收两种形式进行。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一)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以及经验分析;(三)项目管理情况;(四)资金使用情况。验收结束后,由专家组出具验收结论性意见。

(三)经费管理

第九条 项目经费。包括质量工程项目设立的专项经费和学校给予国家级、市级项目的配套建设经费。

学校配套建设经费:国家级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按1:2配套建设经费;市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精品教材、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按1:1配套建设经费;国家级无经费项目,按市级同类项目最高标准配套,市级无经费项目,按校级同类项目最高标准配套。

同一项目,成为更高一级项目时,获得高一级项目专项资金和配套经费,中止原项目专项资金和配套经费。

第十条 项目经费管理。实行项目管理,统一规划,分年使用;资产部独立建账,专款专用;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资金管理具体事务。

第十一条 每个质量工程项目经费使用原则上为项目任务书所列项目;其中,劳务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5%;需要结项验收的项目,应预留项目经费的15%作为结题验收费。

质量工程各类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分别为:

特色专业:60%的经费主要用于专业改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课程(群)建设、教材建设、CAI研制、教学改革以及开展学生技能训练、试验实验、组织竞赛活动等费用;40%作为教学基本条件

10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中

2.10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中)重文理教〔2009〕8号(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v08y1ua9y7dd7d92wae4uc568cqcf01a5i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